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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县、镇、村三级群众诉求接待体系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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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方便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临沭县整合资源,建立了县、镇、村三级群众诉求接待体系,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部门先尽责、信访总协调”的目标。

  健全工作机构,搭建服务平台。县里成立解决群众诉求突出问题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16个专项工作组;县直部门成立诉求接待室,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镇街建立健全群众诉求接待中心,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中心工作;村居、社区、企业设立诉求接待室(点),选聘熟悉政策法规、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乐于善于做群众工作同志到接待点接待群众来访,做到县有群众诉求接待中心、镇街有群众诉求接待中心、村(社区)有群众诉求接待室(点)。截至目前,全县已设立1个县级群众诉求接待中心、11个镇街有群众诉求接待中心、287个村(社区)有群众诉求接待室(点)。

  规范流程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全程标准化、精细化理念,进一步规范群众诉求受理、办理、办结、复查流程,对群众诉求受理事项、所需资料、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作了明确规定,实行“一条龙接待、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努力实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无理诉求教育疏导到位、实际困难救助到位、非访行为依法处置到位“四个到位”的要求,推动群众诉求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截至目前,县镇村三级群众诉求接待体系已收到群众对有关部门单位“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78条,收到群众诉求158余件,办结151件,办结率达98%,群众满意率达到95%。

  落实责任追究,确保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有关规定,明确县联席会议和县镇村三级网格具体职责。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登记录入、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不执行诉求事项处理意见和复查意见,应该化解在本单位而没有解决好,造成群众越级走访和未到指定诉求接待地点反映问题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目前,已有2家单位因解决群众诉求时推诿扯皮被通报批评。(张立达 惠琳)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17:52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