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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纪委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考核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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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的批示精神,四川省纪委于5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正风肃纪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是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关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四川实际,切实解决好“9+X”问题。

  会议对进一步推动正风肃纪工作作出三项部署。一是加强督查。由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市(州)督促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9个突出问题和21个市(州)梳理出的62项、183个县(市、区)查找出的429项带有地方特征的“X”问题,制定方案,列出时间表,逐一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考核。迅速着手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和《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正风肃纪等工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责任落实。三是开展全面督导和专项巡视。将正风肃纪工作内容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检查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各地各部门正风肃纪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指导,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四川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22:12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