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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发出通知 严禁端午节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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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午节将至。29日,省纪委发出通知,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铺张浪费等行为。

  通知指出,端午节期间,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以及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咸鸭蛋、粽子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相关单位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组织传统纪念活动为名铺张浪费。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端午节期间公款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铺张浪费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省纪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27-12388。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30日 14:03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