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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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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金昌市近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严肃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对6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这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金昌市农牧局局长杨秀俊收受节礼问题。2013年中秋节前,金昌市农牧局局长、党组书记、市七届纪委委员杨秀俊收受市农牧局下属单位法人代表所送礼金。金昌市纪委决定给予杨秀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公安分局双湾派出所民警李伟酒驾肇事逃逸案。2014年4月7日22时40分许,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公安分局双湾派出所民警李伟酒后驾私车,行至市区新华路政府巷口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驾车逃逸。当事人李伟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刑事拘留;金昌市纪委责成市公安局纪委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该派出所所长朱生安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去所长职务;给予该派出所副所长刘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金川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明光行政警告处分。

  金川区环卫局职工蒋世寿公车私用酿成交通事故问题。2014年5月1日晚,金川区环卫局职工蒋世寿私驾公车前往河西堡办理私事,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本人轻伤的单方责任交通事故。金川区纪委责成区人社局给予当事人蒋世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九级职员降为十级职员,对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区环卫局办公室副主任杨永刚行政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2日 13:47 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