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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抵制“四风” 并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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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加强作风建设八项承诺
坚决抵制“四风” 并接受群众监督

  始终严格公正执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勤俭节约、不搞迎来送往……记者获悉,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全体同志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郑重作出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承诺,并表示对照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八项承诺包括:

  始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严守政治纪律不懈怠,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始终践行执法为民。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便民利民,依法解决民众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坚决反对检察机关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好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始终严格公正执法。忠于宪法法律,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依法行使检察权,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始终做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不违规干预执法办案或以案谋私,不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不违反规定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谋取利益。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决策科学性。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始终坚持勤俭节约。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规定,不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车辆,不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格执行出国、出境的规定。

  切实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精简文件会议简报,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发没有实际价值的文件,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

  积极主动服务基层。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不搞迎来送往,不走过场,真心实意为基层院排忧解难。注重问题导向,设身处地为基层院发展出谋划策,切实解决基层检察院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着力破解基层院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5日 10:27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