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金溪严管干部“嘴和腿”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今年以来,金溪县要求全县各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在原有机关食堂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廉政食堂”制度。各单位接待上级检查指导,一律安排在本单位食堂就餐,每人每餐最高消费标准不得超过30元。陪同人员只安排一名对口分管负责人,严禁多人陪同。

  同时,该县还借助公安部门“天网”工程,对全县公车实行“四定四查”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人驾驶、定点停放、定点维修,查油卡使用、查“天网”录像、查定点停放、查出车手续,全方位监控公车使用情况。县纪委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组,对全县所有饭店、宾馆、食堂及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明察暗访,对“天网”录像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据统计,今年1至5月,该县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全县公务消费支出较去年同比下降了45.3%。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5日 15:19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