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湖北红安:“五法”推进村级教育实践活动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针对农村党员思想认识不高、教育管理松散、个体素质参差不齐、工学矛盾难以调和的特点,红安县注重分类指导,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村级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实行底线管理法。制定《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所有村级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最基本要求和标准,实行底线管理。具体做到“七个一”,即党组织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邀请驻村“第一书记”讲一次党课,乡镇驻村干部至少作一次专题辅导,通读一遍学习读本,请先进典型介绍一次事迹,观看一次教育专题片,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讨论。

  二是实行分类施教法。改变学习形式“一刀切”、学习方法“一锅煮”的传统学习模式,运用启发式、开放式、互动式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学习效果。如对“两委”干部、业务干部的党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集中学习教育为主;对外出流动党员,不能回来参加集中学习的,以寄送学习资料为主;对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则以送学上门为主。

  三是实行结对帮扶法。根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特点,充分发挥乡镇和驻村县直单位的作用,采取“结对帮学”办法。如实行乡镇站所与村结对帮学、强村与弱村结对帮学、文化程度高的党员与文化程度低的党员结对帮学等形式,丰富学习教育的方法。

  四是实行“五员”推动法。村级党组织普遍设立指导员、辅导员、联络员、宣讲员、电教员等“五大员”。其中,各单位驻村“第一书记”任指导员,全程参与指导村级开展活动;乡镇驻村干部担任辅导员,为村级党组织提供活动业务辅导;乡镇党委督导组担任联络员,负责乡镇与村级党组织上下沟通协调;县委党校派出群众路线宣讲团,资深老师担任宣讲员深入村组;大学生村官担任电教员,帮助村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农村远程教育平台的作用。

  五是实行统筹安排法。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尽量避开农忙季节,解决工学矛盾,做到生产学习两不误。村“两委”干部以集中学习为主,其他农村党员根据地域采取分片集中“夜学”。(蔡召国)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6日 14:3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