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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风” 破除“四风” 建立健全党的作风建设常态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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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建立健全一套导向鲜明、配套完善、程序严谨、方法科学的作风建设常态机制,对于解决“四风”问题、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推进党的作风制度创新。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作风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建立作风巡视制度,避免出现作风建设“一阵风”现象。建立作风评价制度,把作风问题细化为具体指标,使作风测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作风落实制度,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评、绩效考核和各项检查的内容。

  二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动力机制。要增强作风建设的内生动力。坚持党性教育培训、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性锻炼等制度,把党性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评估。要增强作风建设的直接动力。通过舆论引导、表彰奖励等措施,激励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增强作风建设的外在动力。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深入研究整改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的防控机制。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推进政府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创造良好环境。要坚持公开办事,凡“三重一大”等事项都要向群众公开,邀请人大等监督机关参与,定期向群众通报主要事项完成情况,专题通报重大事项情况,坚持任期内责任目标考核和离任审计。

  四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建立群众举报投诉激励机制,更好发挥新闻媒体引导舆论、弘扬正义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探索建立党内公开监督、公开批评、公开质询、重大问题听证、定期听取党员意见制度。要强化监督主体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探索适当扩大纪检监督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防控监督权限。要建立监督问责制度,单位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作风监督不力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抓作风建设的责任感。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6日 15:58 来源:宁夏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