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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纪委:"三转"让惩治更有力监督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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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下午,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江里程就江苏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深化“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接受“清风扬帆”网在线访谈。

  江里程指出,去年以来,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力量向主业汇聚、工作向主业聚焦,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一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转职能。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省纪委监察厅原先参与的113个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后目前仅保留12个。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参照中央纪委模式推进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新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在不增加编制、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8个,再加上新设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执纪监督部门数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2%,从事执纪监督一线业务工作人员占总编制的64.5%。二是及时启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成立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统筹协调、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确定2014年工作要点,将全年改革任务细分为14大项31小项,明确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目前各项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三是积极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举措。省委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对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列出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为“三转”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三转”,纪检监察机关的战线收窄了,但打出去的拳头更有力、效率更高,取得了人民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一是作风建设成效更好。江苏省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建立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督查机制,制定实施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办法,突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严查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四风”。去年以来,全省共核查作风方面违纪违规问题1039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284人,全省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会议活动等费用同比均大幅下降,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明显好转。二是惩治腐败力度更大。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387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3人,党纪政纪处分10357人,移送司法机关791人。今年1-4月,立案3600件,其中地厅级干部案件10件,党政纪处分2651人,移送司法机关200人。三是源头预防措施更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化具有江苏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去年通过巡视发现突出问题84个,移交违纪违法线索72件,其中4名厅级干部被立案调查。

  为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三转”要求,江苏将紧扣“三转”的重点任务,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要加强宣传教育,阐明形势任务,总结工作成效,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对下指导,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切合基层实际的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务实有序地推进“三转”。二是进一步巩固“三转”成果。继续深入推进省纪委监察厅“三转”工作,巩固和深化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充分发挥调整优化后的内设机构作用,集中力量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制度建设,边探索、边完善、边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来巩固“三转”的长效性,确保“三转”取得更大实效。三是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少数地方和部门习惯于纪检监察机关在各方面“保驾护航”、“挡箭灭火”,对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收缩战线”一时难以适应。我们将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三转”要求和工作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为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7日 02:2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