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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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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山西省进行了巡视。2014年2月24日,中央巡视组向山西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委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省委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提出5个方面、22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方面问题

  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采购中心、省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参加,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调查研究,并初步形成了调研报告。二是在认真调研和反复征求各相关部门和相关市意见的基础上,由省发改委牵头,提出《建立完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整改方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与国家发改委进行对接。三是省一级结合中央要求正在制定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目录和标准,明确指导、交易、监管、监督的职责;市、县积极探索建立有形平台;市、县、乡镇分层确立制度,完善现有的招标投标、中介服务、信用管理、后台监督等工作制度,逐步形成统一完整科学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

  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

  (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防止数字虚假的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修订了《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已经省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并下发。要求突出对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安全生产等方面重点任务的考核,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建立考核督查制度、举报制度,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责任追究。二是指导各市、省直单位完成了2014年度考核指标申报工作,并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对申报指标、数据等进行审核;制定下发了各市、省直单位2014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三是认真抓好 《假招商核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由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牵头开展资金到位、项目进度等情况的专项督查活动。认真抓好《关于开展“虚假浮夸”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落实,由省统计局牵头制定了检查工作初步计划,加强统计法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和统计数据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依法统计理念,同时于近期赴有关市和省直单位开展考核数据质量专项检查活动。

  (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严肃查处 “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的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实施的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中心组于4月11日举行(扩大)学习报告会,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省级四大班子及各市、厅局及省属企业、高等院校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分6期对全省各地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干部共1100余人进行了集中轮训。二是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干部工作“八从严”的意见》、《关于建立“跑官要官”行为登记制度》,集中开展了“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档案造假、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进一步严明了用人纪律。三是加大对违规用人问题的核查力度,对违规违纪用人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反映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根据情况进行立案督查。对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联合调查。针对某省直厅局党组2013年任命的15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未实行试用期问题,责令该厅局党组补发试用任职通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对主要责任者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四是省委组织部分别于4月14日、20日和25日在运城市、太原市和大同市召开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传达全国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议精神,研究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五是就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开展课题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专题研讨等方式,梳理汇总、具体分析在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对防止拉票、改进考察工作、防止“带病提拔”等,提出了具体对策建议。六是根据我省巡视中发现的有关选人用人中如“吃空饷”、超职数配备干部、“空转手续”进人等重点问题,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关于个别干部选拔任用认可度不够高,存在“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现象,人岗不够相适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改进年度考核办法,强化干部平时考核,提高考核质量和考核结果公信度,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及时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时刻做到底数清楚、情况熟悉、问题掌握。二是制定 《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从2月中旬开始,省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分赴各市与县(市、区)委书记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三是制定出台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办法》和《省管干部考察工作细则》等干部选任制度。四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开展个人事项报告抽查工作。3月31日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传达中央组织部有关精神,为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关于一些部门和地方主要领导调整比较频繁、领导干部任期制执行得不够好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严格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关于严格执行干部职务任期规定保持干部在法定任期内稳定的通知》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试行)》等政策法规。二是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讨论《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文件,对领导班子和成员实行任期制管理,领导班子在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结合任期进行相对集中调整。三是明确规定除因到龄、不胜任、不称职等因素以外,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任职不满2年的不得调整。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要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关于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不清、不实、不真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干部档案涉嫌造假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积极完成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从4月14日至4月27日,抽调86名同志组成11个检查组,按照“先市县、后省直”的顺序,对全省216个管档单位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目前,正在向各单位下发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二是督促相关市委组织部及单位对中组部2011年12月和2013年10月抽查反馈存在问题的档案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收集整改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任云峰等3人涉嫌档案弄虚作假问题,已立案开展调查,并将进展情况和查核报告上报中央组织部。三是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专项清理工作完成后,加大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力度,适时选择1个市、1个县进行省、市、县三级数据联网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对全省干部人事档案的数据共享和实时监控。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关于机构编制管理不够严格,一些地方超职数配备和高配领导干部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完成了全省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

  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的通知》(晋组通字〔2014〕12号)和《贯彻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的有关具体要求》,并于2月13日和2月25日分别召开了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协调会议和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截至3月31日,各地各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工作全部结束。二是开展了全省超职数配备干部检查。5月12日至16日,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编办、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共组成11个检查组,分赴全省11个市、19个县(市、区)和13个省直单位,对各地各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工作进行了检查。5月19日下午,11个检查组分别汇报了检查情况。三是接受了中央组织部对我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复查。5月23日上午,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在北京对我省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复查。四是改进现行县级职数审批办法。针对各市、省直单位、高校的县处级干部职数的不同情况,已经研究起草分类管理措施的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五是研究制定编制管理有关办法。省编办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领导干部职数审批工作整改方案》;起草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实现全省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意见》,目前已经省编委会议审议通过,拟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起草了《山西省控编减编方案》,目前已经省编委会议审议通过,拟以省编委文件印发。

  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改进了考察方法,强化了任前监督。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人选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任前公示反映件办理程序。二是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任责任追究。规定凡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明显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确实存在违规用人的,要一查到底,问责到人。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机关的联系,健全完善干部监督联系制度和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中的作用。四是重视对干部提任中的举报查处工作。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对干部任职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之前,不办理任职手续。对于核查没有问题的,适时进入程序。通过多措并举,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贯彻到选人用人全过程,在较短时间内查清相关问题,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同时也避免了因为诬告影响对干部使用。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问题

  (一)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方面。

  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加大办案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做好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深入查处煤焦、交通、土地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的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登记、转办、排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做到案件线索不搁置、不流失。加大沟通协作力度,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会同公安、检察、法院、金融等部门,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为办案提供支持。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案件线索,属于省管的,由省纪委列入排查范围,逐个核查;属于省管之外的,实行全程跟踪督办。截至5月底,移交的省管干部线索均已分类进行了处置,其中,立案11件,列入排查21件,初核213件;中央巡视组移交的2685件信访件中,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1130件已移送其他部门处理(转省信访局595件,转省政法委443件,垃圾件92),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1555件,已经办结1320件,办结率85%;查实597件,查实率45.2%;处分党员干部811人,移送司法机关62人,挽回经济损失1315.22万元。二是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我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煤焦、交通、土地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注重查处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截至4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2834件,立案303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37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问题线索数量增长36%,立案数量增长39.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数量增长38.9%,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数量增长100%,处分县处级干部数量增长36.9%,在全省上下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三是充实一线办案力量。省纪委监察厅新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增加20个办案人员编制,使机关专职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增加到5个;同时,从公检法机关和审计部门选调一批办案能手,充实到办案第一线。目前,正在推进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拟再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使机关专职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增加到8个,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四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针对一些案件查处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省纪委专门召开了办案工作会议,提出严格要求,强化办案纪律,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审理制度规定,压缩审理环节的自由裁量权,防止人为干预影响审理裁定,有意加重或减轻对被调查对象的处分程度。对已查处案件进行回头看,对一些疑难案件专题研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五是加强反腐宣传工作。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判决等情况,及时通过主流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布,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对新闻媒体、网络披露的违纪违法行为,迅速核实,及时公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强化社会对反腐败斗争的支持和认同。

  (二)权力监督制约不力方面。

  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注意对领导干部早提醒、早警示,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岗位权力监督制约的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5月9日,省委常委会对防止权力寻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题研究。省纪委开展了专题调研,积极推进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工作。重点研究落实“三个强化”,即:强化对煤焦、交通、土地、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防止权力失控、以权谋私;强化对人财物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督促有关方面采取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公开公示等方式,规范干部人事权、审批权、财务权的行使;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惩防体系信息网建设。二是充分发挥综合监督作用。3月上旬省委出台《山西省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省纪委要求派驻机构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中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注重发挥派驻机构联组的作用,强化交叉监督、查办案件、专项检查职责。目前,省纪委正在对派驻机构全覆盖和加强联组监督管理等进行调研。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及时诫勉。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及时调查了解,严格认真核查。坚持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由纪委负责同志及时对其进行谈话诫勉,早提醒、早警示。省委决定,要运用好诫勉谈话的纪律手段,加大抓早抓小的力度。目前,省纪委正在着手制定出台谈话诫勉具体办法。

  (三)关于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方面。

  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认真剖析典型案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监督制约的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如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认真剖析典型案件。3月28日,省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省委书记袁纯清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兆前在专题报告中,对省交通厅系列腐败案进行了深入剖析,分析了交通厅窝案的六个特点,剖析了原因及危害,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警示教育意见,并对各级领导干部汲取教训提出明确要求,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省纪委对已查处的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王有明、晋中市原副市长郭勇飞、山煤集团原董事长杜建华等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制成警示教育片,在全省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实行“一案三查”和“一案多报告”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省纪委将原来的“一案两报告”制度改为“一案多报告”,对查办的典型案件除了要写出案件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外,还要写出案件剖析报告、涉事单位整改建议报告。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公共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对发现的制度漏洞和不足,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工作机制。

  (四)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关于一些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和侵害群众利益,征地拆迁和涉法涉诉问题突出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整治征地拆迁专项行动,对未及时支付征地各项补偿费用和未统筹社保资金问题,目前正督促整改到位;严肃查处涉法涉诉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8人,辞退18人。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基层利用审批、执法等权力“吃拿卡要”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时通过加大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的力度,警示基层党员干部绷紧纪律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侵犯群众利益。二是推行公开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强调凡是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及时进行公开。对基层的行政许可或其他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将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在办公地点、阳光农廉网、企联网等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查处基层违纪案件、反对 “四风”为主要内容的“带案下访解民忧”活动。截至5月底,在省纪委监察厅挂牌的1138件基层涉纪信访案件中,已办结1132件,办结率99.5%,查实1043件,查实率92.1%,处分党员干部1683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人,挽回经济损失6196.3万元。

  (五)关于巡视工作方面。

  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委巡视工作,重视巡视发现的问题的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强化对巡视工作的领导。省委决定,省委书记对每批省委巡视工作,都安排专门时间,听取各组的巡视汇报。3月17日至18日,袁纯清同志专题听取省委巡视组第20批巡视情况汇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了处理意见,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加强和改进巡视制度。逐步扩大巡视范围,做到对市县、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参照中央巡视组做法,选聘已到龄的具有丰富办案、执纪经验的领导干部参加巡视工作,充实巡视队伍力量;统一调配巡视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巡视工作回避制度,逐步实现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三是创新巡视方式方法。认真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聚焦“四个着力”,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入走访调研,探索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巡视约谈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 “下沉一级”了解情况。同时加快巡视节奏,在完成每年2次常规巡视任务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巡视,通过小队伍、多批次、高频率的方式,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巡视监督。四是加大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置力度。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视发现的重点案件线索优先进行核实处理。第20批巡视共发现问题线索562个,其中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393个,移交组织部门处理112个,移交其他部门处理57个,目前各部门正在逐项排查处理;对巡视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意见132条。五是做好巡视反馈工作,探索推行落实情况 “双公开”(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六)关于执纪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关于执纪执法队伍建设与职责和形势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干部不敢坚持原则,存在跑风漏气现象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如下:一是突出纪检监察主业。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目前,省纪委监察厅将原来参与的156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13个,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已经到位。按照中央纪委要求,正在进行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六条禁令”:严禁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的言论;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案谋私;严禁越权干预有关单位工作事项;严禁泄露工作秘密;严禁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开展“净化队伍”行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大起底,违纪线索大排查,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对不适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上提一级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失职渎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案件42件,处分46人。

  四、关于改进文风会风

  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如下:着力巩固改进文风会风专项整治成果,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精简会议的“五个严格控制”》和《关于改进文风的“八项措施”》,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一是控制会议规模。对全省性会议参会人数作出上限要求,大力减少陪会人员、跟会随员和工作人员。二是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控制各部门报请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严格落实并会套开制度,对于时间相近、主题相近、参会范围相近的若干会议,一律实行并会套开。三是严管会议经费。严格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会议经费按财政部门规定列支,没有列入预算的会议一律不开。四是改进新闻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新闻稿数量、字数和时长。省级领导一般性调研活动,不摄像,只在电视中报口播新闻。五是扎实改进文风。精简文稿数量和篇幅,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凡照搬或重复、重申已有政策条文,没有结合实际提出新的政策措施的,一律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新发文;已标注公开发布的文件,各地各部门一律不翻印、不转发。六是转变工作方法。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决策在一线形成、问题在一线解决,不断巩固住村包村增收、“访知解”、领导干部包信访案件等作风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已制定我省《干部下乡住村和领导干部包村增收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集中走访制度》和《省委常委、副省长定期直接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基层工作,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五、关于丽华苑小区省级干部住房问题

  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切实解决省级领导干部住房超标问题、腾退丽华苑小区省级干部住房的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如下:省委高度重视,常委会两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整改措施,向中央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并得到了认可。下一步将按照中央要求坚决腾退到位。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加紧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山西省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351-4019328;电子邮箱:sxswdcs@126.com。

中共山西省委  
2014年6月5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7日 10:0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