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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入驻以来:吉林处分2347人 移送司法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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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吉林省委日前公布2013年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吉林省后该省整改意见反馈情况。通报指出,中央巡视组入驻以来,吉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986件,结案22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47人,移送司法机关66人。

  据悉,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0月30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吉林省进行了巡视。今年2月26日,中央巡视组向吉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吉林省近日公布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据悉,中央巡视组入驻以来,吉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986件,结案22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47人,移送司法机关66人。其中,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以来的两个月(今年2-3月),立案955件;结案8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4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目前省纪委已对通化市委副书记、市长田玉林,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李小平,省农科院院长、党委书记岳德荣,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洪兴3名正厅级、1名副厅级干部和省公路管理局调研员徐胜斌正式立案,正在组织深入调查。

  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吉林省的信访事件问题线索,根据有关规定,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督促落实的问题。经初核调查了解并提出了结建议60件,占全部移交线索的85.7%。其中,立案和采取“两规”措施5件,谈话了解31件,信访函询3件,初步核实21件。在5件立案或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7人。其余没有办理完结的问题线索,将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力争6月底前全部办结。

  延伸阅读: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9日 09:13 来源:人民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