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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狠刹“车轮上的铺张”之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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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警钟长鸣 加强监督管控 严格执纪问责
狠刹“车轮上的铺张”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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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天津市纪委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全市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单位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同志签字后报市纪委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查面达到100%。围绕是否存在超编车、超标车,是否存在违规购车、违规借调换占公车,违规车辆处置是否到位等问题,深入16个区县和部分委办局实地进行了两次重点检查,发现并纠正了一些违规问题。

  市纪委会同市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部分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督查调研。针对群众反映的公车方面问题进行“飞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进行纠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公务用车问题,本着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的原则,严格执纪问责,不留口子,不讲情面。特别是对弄虚作假、明退暗留或继续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车辆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严肃处理,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今年以来,从严查处了5起违规用车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2个单位违反规定购置更新公务用车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本报讯(记者 李川 通讯员 姜伟)公车治理一直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纪委牵头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狠刹“车轮上的铺张”之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不断规范。

  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关于贯彻执行天津市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关于制定2014年度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计划的通知》、《关于加强行车安全、严禁公车私用行为的通知》等文件。今年4月份,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11:14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