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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县三级督办查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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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江苏泗洪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查改问题三级督办机制,切实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县委督导组“现场督办”。对县委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县委督导组现场交办,跟踪督导,并及时录入“问题排查单”,问题整改到位后记入“即知即改成绩单”。教育实践办公室“函件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难以较快解决的问题,以及每周督导工作例会上县委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由县委教育实践办分类汇总编号,以“问题交办单”形式向相关单位交办,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县委督导组负责全程督办。活动领导小组“会商督办”。对于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面广、群众意见较大、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由县委教育实践办及时上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会商解决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17:2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