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大余县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让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着力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该县从县处级离退休老干部、市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12名社会监督员,并发放聘任证书。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在全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信息、提出意见、实施监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可随时通过电话口头向县委活动办反映,也可填写《群众路线监督卡》交回县委活动办,或者直接约谈县委活动办领导。县委活动办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与社会监督员个别谈话,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推动监督工作有效进行。同时指定专人收集、登记和整理监督员反映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截至目前,社会监督员共收集意见建议178条,72条意见建议得到初步解决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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