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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专调委”破解“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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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个专业调委会, 2533名专业人民调解员,265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化干戈为玉帛——
宁夏“专调委”破解“大难题”(新观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系列报道⑥)

宁夏永宁县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正在调解纠纷。记者 朱磊 摄

  看不见的“连心桥”
  专调委完全免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很少出现反弹,既节省政府支出,又方便百姓

  6月11日,在宁夏石嘴山司法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专职调解员刘建文从文件柜里搬出一摞厚厚的卷宗,自豪地告诉记者:“医调委成立不到两年,我老刘调解医患双方的案件85%以上达成协议。”

  年近60的刘建文,有33年的政法工作经历,曾担任石嘴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2年8月,面对日益凸显的医患矛盾,石嘴山市成立医调委,思考再三,刘建文“走马上任”。经过四个多月的探索,逐渐摸索出“真心、热心、耐心、公心”的医疗纠纷调解心得。

  “老刘,找你们算是找对了,心窝里好感动!”几天前,刘建文接到一通语气激动的感谢电话。

  打电话的人叫王瑞金,去年他的亲属因为腿摔伤入住石嘴山市某医院。5天后医院对其进行手术,但4日后,患者因心肌梗塞去世。王瑞金认为医院手术不当,且术后未采取预防措施,拒绝将死者搬离重症监护室,要求医院赔偿100多万元。

  “快点过来,闹得不行了。”接到电话后,刘建文和医调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然而,亮明身份后的刘建文不仅没能进行调解,反而挨了一顿臭骂,甚至差点挨揍。面对情绪激动的患者家属,刘建文察言观色,先安抚情绪,将家属成功分开进行劝导。

  情绪稳定后,家属终于同意调解。“先讲法,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7天的贴身调解,最终医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20万元。

  自2012年8月以来,石嘴山市医调委受理医疗纠纷80起。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医患纠纷处理办公室主任储彦诚坦言:“这些年,我这个主任每天半夜接到电话就打哆嗦。在医调委介入之前,真正让医院认可正常解决的案件不到20%。如今医调委的介入,这个比例上升到了90%。”在他看来,医调委不仅建起了一个医患矛盾缓冲区,让剑拔弩张的医患关系得到缓和,更是在医患双方搭建了一座“连心桥”。

  在石嘴山市司法局长张毅彬心中,“连心桥”的背后还有另一笔大账:“过去走诉讼程序,一个案件法院一般要8个人,耗时2个多月,算下来成本近5000元,当事人还需要聘律师,最后出来的结果如果双方都不满意,还会埋下隐患。而专调委只需要3个人,完全免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很少出现反弹,既节省政府支出,又方便了百姓。”

  不仅仅是在医疗卫生领域,道路交通、房产、物产、土地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也成立了专业调委会。目前,宁夏已设立了25个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调委会、13个医疗纠纷调委会和11个劳动争议调委会。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已化解医疗纠纷500余件,调解成功率92%以上。全区25个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事故调委会调处道路交通纠纷9927件。目前,宁夏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已有265个。

  “婆婆嘴”变“真专家”
  一大批具备专业背景的老法官、老警察、老司法所长被争相返聘,成为专业化调解的中坚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矛盾纠纷进入凸显期,并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种类复杂化等特点,专业化调解在人民调解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代表着人民调解未来的发展方向。”宁夏司法厅基层处处长梅孝认为。

  对于这一观点,长期在基层从事调解工作的吴忠市红寺堡区专职调解员康伏海有着更直观的感受。

  走进康伏海的家,20平方米的卧室里,最显眼的是靠墙的大书架,上面四格,密密麻麻摆满了数百个卷宗;下面两格,全部是法律和宗教方面的书籍。“书柜上一本,床头一本,调解室还有一本。”拿着《人民法庭实用手册》,康伏海感慨:“不学不行啊!”

  从事调解工作近30年,作为阿訇的康伏海从“和事佬”成为一名专职调解员,他坦言,形势变化快,来调解的很多人将法律条文琢磨得比他还透,“过去婆婆嘴管婆婆事,什么都能调,现在我专攻婚姻和借贷、劳务纠纷。”

  201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按照规定落实乡镇街道调委会按辖区每万人1名的标准聘任专业人民调解员,最低不少于3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选聘3名以上专业人民调解员;县上设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7名以上专业人民调解员。

  在这一背景下,一大批具备专业背景的老法官、老警察、老司法所长被争相返聘,走上调解一线,成为专业化调解的中坚力量。

  今年4月,一批打工者涌入银川市贺兰县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老板拖欠工资你们管不管,不管我们就不活了。”面对情绪激动的人群,专调委人员轮番上阵,舒缓情绪,了解原委。随后又到单位详细了解欠薪原因。短短几天,便让劳资双方达成协议,老板承诺发还所有欠薪。

  “为什么能如此从容?我们有‘三老’坐镇,而且都是长期与法律打交道的专家。”贺兰县司法局负责人笑言,“三老”中65岁的卜金山原是贺兰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63岁的陈珑曾是法院副院长,66岁的何文明则是老司法所长。

  如今,宁夏专业人民调解员已达2533名。今年,宁夏实施了“2238”工程:规范建设200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壮大强化培训2000名专业人民调解员,化解3800件久拖不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创新更显生命力
  把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员最低劳动报酬、误工补贴、人身安全保险、抚恤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充分发挥调解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专业性调解的规范、持续发展,关键要有制度保障。”梅孝说。

  宁夏创新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对调处矛盾纠纷案件分三个等次补贴,补助金额200—2300元。2010年至今,自治区财政发放“以案定补”金额1000余万元。全区各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均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实行了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制度。专职人民调解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定额基本工资另加“以案定补”方式,兼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补贴方式。

  在硬件保障上,宁夏全区利用国债项目提前2年完成了全区244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和装备配备。开通信息化平台,实现调解手段信息化;为司法所配备流动调解车,打造“半小时调解服务圈”……

  在制度保障与激励机制下,各类专调组织的创新工作蓬勃展开。2011年,宁夏与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协作、调赔结合”的思路,建立医患矛盾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和医疗机构风险转移机制。

  在银川市永宁县,一个专业调解委员会服务中心正在高效有序运行。宽敞明亮的大厅、和谐文化墙、分门别类的调解室,让人眼前一亮。忙碌的调解员统一着装,佩戴“人民调解”标志。“6位工作人员对接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医疗服务等13个部门的专业矛盾纠纷调解。”县司法局局长姜文介绍,“虽然只有6个人,但是他们的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专业部门和对口专家,只要有需要,相关部门必须派出专业人员参与调解,这也规避了调解人员专业性不够可能带来的调解风险。”

  “下一步还需要发挥专业调解的联动功能,形成合力。同时,调解的专业化和人员素质仍然有待加强。我认为一老一少是比较好的专业搭配,资深人士专业强、技能高,年轻人信息处理、电脑技术等方面有特长,能够有效互补。”梅孝深有体会。

  “突出运行规范,完善调解机制;突出重点行业,化解矛盾纠纷;突出思路转变,促进工作发展。宁夏可以创造更多专业调解的经验,迈出更大的步子。”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雁飞总结道。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8日 04:59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