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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以制度保障惠农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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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静宁县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开展了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工作,让村民代表讨论决定农村低保、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增加了决策透明度,保证了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该院在走访调研和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该县在惠农资金落实中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乡村干部执行政策不透明,议事决策程序不公开;二是村级组织议事程序不规范,炕头议事、暗箱操作比较普遍;三是在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方面,存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四是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商议、管理的程度低,参与权、知情权得不到保障;五是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健全,没有村民代表或村民代表数量少,缺乏代表性。

  针对这些问题,该院与新店乡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新店乡人民政府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了村级议事决策程序。新店乡党委把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级议事决策程序作为乡村两级党组织重点破解的难题,作为落实专项行动的关键措施。

  通过在新店乡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政策透明了,决策公开了,信访上访不见了,这说明工作关系理顺了,暗箱操作的问题解决了。同时,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后,村组内的邻里纠纷、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一些矛盾,交由村民代表负责协调、协商解决,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纳入村内事务,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目前,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正在全县24个乡镇全面推开,有效推进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开展。(梁立文 张洁)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9日 11:09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