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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法院:坚持正义不“晚点” 严防判决“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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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用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在东胜区法院一次案件分析会上,法官文辉灵机一动。

  案件情况是李某骑电动车撞伤了杨某,诉至法院后,经多次调解达成赔偿协议。但是,李某一家本就经济困难,为垫付杨某住院治疗费用早已家徒四壁,实在没有继续偿还的能力,家中也无可执行的财物,他的名下仅有21亩农田。

  “对啊,李某说过,他们一家种12亩地就足以维生,如果将剩下9亩地的使用权抵偿给杨某,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最终,李某和杨某达成协议,用李某名下的9亩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租期10年。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以自治区高院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自今年5月12日始开展了为期百日的执行攻坚大会战活动,重点清理在群众中影响较大、涉及基层组织的执行老案、难案等几类案件。截至6月10日,该院已执结各类案件38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521.26万元,实际执行率87.5%。

  为了破解执行难,东胜区法院在审判委员会下设执行专委会,定期召集12名审判执行骨干参会,借助群体智慧推动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目前,专委会已召开58次会议,解决了530余起疑难执行案件,减轻了审判委员会的压力。

  东胜区法院还采取了“周末集约化执行”的模式,以“毕其功于一役”的决心,对各类执行案件定期集中处理,提高执行效率。去年全年,利用周末及各种节假日集中执行的案件占总执行案件数的60%以上。

  “执行工作不仅要讲究法律到法律,还要注重法律到情理。司法救助是案件执行不了后的救助措施,虽然达不到赔偿额度,但能解决当事人的基本生存问题。”东胜区法院院长康建枝说。

  东胜区法院不但对执行有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而且还建立民生案件快速执行通道,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医患纠纷、劳动报酬以及“三费”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确保案件30日内执结。

  “谢谢法院,谢谢执行局的法官们……”在建筑工地做钢筋工时摔成重伤的申请执行人白某手捧着东胜区法院送来的3000元执行救助金感激地说。白某摔伤后后续治疗需要大量费用,但建筑公司拒绝继续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在执行过程中,白某又接受了开颅手术,生活窘迫的他又拖欠了不少医疗费用。得知此情况后,东胜区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康院长带领执行局干警为白某发放了首次3000元的执行救助金。当白某听说这是法院自己出钱为其治病时,感动得泣不成声。

  与此同时,执行局干警们联系了建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并把白某的实际情况及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一进行了告知。在干警们的努力下,20万元执行款5天后就转交到了白某的手中。

  执行攻坚大会战开展以来,东胜区法院已向10名当事人发放了执行救助金5.8万元。而去年全年,该院共向283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68万元。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9日 16:00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梁秀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