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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狠刹“车轮上的铺张”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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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天津市多管齐下、综合施治,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市深入开展“车轮上的铺张”专项治理活动,狠刹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的歪风。

  天津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行车安全、严禁公车私用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今年4月,该市纪委、监察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及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成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对借调换占车辆清退情况进行一次复查,对清退后长期封存的车辆一律通过拍卖方式进行处置,对到期不处置、清退不到位、重新违规借调换占车辆等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市纪委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全市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单位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围绕是否存在超编车、超标车,是否存在违规购车、违规借调换占公车,违规车辆处置是否到位等问题,深入16个区县和部分委办局实地进行了两次重点检查,发现并纠正了一批违规问题。市纪委会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分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督查调研,通过查阅资料、查看账目、实地验车、随机约谈等形式,全面检查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公车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进行纠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本着“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的原则,对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对于治理活动期间弄虚作假、明退暗留或继续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车辆的情况,一律视其为顶风违纪,给予严肃处理。今年以来,从严查处了5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2个单位违反规定购置更新公务用车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姜伟)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0日 14:4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