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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清退446户不符要求农村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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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县白马石村郭某因有两个户口,重复享受农村低保,被查出后清退出低保行列。6月20日,应县有关部门公布,在全县农村低保核查专项清理行动中,重点排查对象2600余户,其中有446户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对象被清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应县党政主要领导在下乡走访调研中了解到,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不满意。主要矛盾有,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和只进不出,在评议审定中不公开、暗箱操作,一些贫困户入保困难等问题。对此,应县很快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八条意见》,响亮地提出,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清退每一个不符合条件者,把那些生活极端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真正建立一个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社会救助体系。随后,开展了农村低保核查专项清理行动,重点围绕五类人员实施核查清理,即夫妻双方有一人领财政工资或享受企业养老保险的;全家享受城市低保,本人享受农村低保的;一个人重复享受的;死亡后继续领低保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村干部的配偶、父母及岳父母。

  在清查活动中,应县规定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全程参与核查清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村不漏巷、巷不漏户。对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清退。涉及公职人员、村干部家属及直系亲属的,没有在清理行动展开前主动退出的,还要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应县还以监察局牵头,从民政、财政、教育、劳动、公安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3个督查组,从严要求,分片督查,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还要让更多困难户应保尽保。应县通过当地媒体公布了享受低保的政策条件、申报流程等。义井乡大柳树村年过六旬的马青芳,老伴残疾,本人患有癫痫,生活窘迫。村里经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将她确定为低保对象,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西辉耀村村民鲍生华,3个子女均有智障,为了生计疲于奔命。今年,经过评选审议,老鲍享受到了低保。高兴的老鲍逢人便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又把干部的好作风唤回来了,一碗水端得平平的,你不服都不行。” (丰开罡)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2日 10:52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