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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县级党校主体班办学

江苏四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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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最近,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培训对象与班次设置、深化教学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教育干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查等若干方面提出规范要求。

  《通知》要求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要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充分发挥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在基层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当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通知》明确规定了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培训对象和班次设置。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要以培训轮训副乡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基层公务员、基层党员干部为重点,根据当地干部培训、轮训规划和干部培训主管部门的调训计划,分层分类设置。其中副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制半个月,每年不少于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制不少于1个月,每年不少于1期;另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班等5类主体班次的学制也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对进一步深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突出重点内容。以理论武装、党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的主班次培训占年度办班数60%以上,教学时间应占50%以上。二要增强培训能力。根据不同类别干部设计更加富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不断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要坚持需求导向。综合考虑事业发展、干部履职尽责和健康成长需要,采取“菜单式”“模块化”的办法,量身定制教学实施计划,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四要提高师资水平。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5年内将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师轮训一遍。五要加强质量评估。以办学质量评估为抓手,建立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江苏特色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系。

  《通知》强调了全面落实“从严教育干部”要求。要严肃培训纪律,狠抓学风建设。进一步增强组织调训的计划性、严肃性,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的干部和工作骨干的培训。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要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做反对“四风”的表率。

  《通知》还突出了对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3日 01:19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