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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要敢于开“罚单”

四川省乐山市委组织部 潘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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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些督导组成员“诉苦”:少数单位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摆资格、耍大牌、不接受督导,对督导指令或打折执行,或顶着不行。而一些被督导单位的干部也在“叫冤”:认为督导组是在鸡蛋里“挑骨头”,标准要求步步拔高,对照检查材料一改再改,弄得大家筋疲力尽、疲于应付。

  为此,个别督导组成员甚至发“牢骚”:“早知督导工作如此难,打死我也不接这个活”。少数督导组成员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标准降一点、检查水一点、把关松一点,搞“你好我好大家好”。这些一团和气、皆大欢喜的“和稀泥”做法若不及时遏制,势必要陷入“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魔咒,让教育实践活动功亏一篑。

  牢骚归牢骚,问题还得解决。出现这些“恩怨”和“纠纷”,既有双方沟通不畅、认识存在分歧的因素,也有指导方法不妥、接受态度欠佳等问题。但最核心、最根本的症结仍在于,较真碰硬的督导刺伤了“面子”、触及了“痛处”,让个别干部心里不舒服,产生了本能的保护和对抗。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督导组实质上是在履行“交警”职能,既要强化问题导向,耐心指导、及时引导,保证教育实践活动不走神、不偏向;又要突出法则导向,从严督导、动真碰硬,不媚官、不媚权,对活动中的不良风气、虚假应付等行为,要敢于“亮剑”、敢开“罚单”,坚决杜绝“弹性督导”、“人情督导”。尤其对权力集中、岗位重要的“头头脑脑”和重点领域、重要职能的要害部门,更要无私无畏、敢督敢导,不红假脸、不挂空挡。通过从严从实和较真碰硬的督导,把活动中抬头的厌倦情绪、应付思想和侥幸心理、闯关心态,压下去、消灭掉,真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3日 17:4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