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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湖南省临武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邓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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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沉下身子到群众家里去问个冷暖、做些农活、解个难题等鸡毛蒜皮的“小”事,效率不高,不易出成绩,不愿意干。有的干部认为只有做诸如土地流转、旧屋改造、村(社区)美化亮化、兴办休闲农庄等工程项目,才能出成绩,才能有实效。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小事不想做,大事做不来,眼高手低是大忌。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好群众,就要从小事做起。

  群众的事不能因小而不为。为民办事,既要着眼于“大”,又要着力于“小”,有些事情看着虽小,群众的感受却很深。群众利益无小事,见微可以知著,为群众做点小事,是构建干群和谐关系的桥梁,群众往往是从切身感受到的小事中看干部,从干部的一言一行中看干部,进而与干部同心同向。

  群众的事不能因小而乱为。俗话说,一个关怀,温暖一片人心;一个恶行,伤害一批群众。虽然群众工作有的看起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一点小事,但一旦处理不好,小事情容易引发大事件,造成党群关系紧张。所以说,基层干部权力小,但责任大,头脑里必须要有一张清晰的群众工作运行图,哪个该为、哪个不该为,哪个是重点、哪个是次要,应一清二楚。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下到基层,深入实地了解情况,特别是要下到群众家中,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田间地头、企业厂房与他们拉家常,听听他们有什么苦恼,看看他们有什么期盼,从群众角度看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想办法,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不乱为,就是要沉下身子把群众最需要办的小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让群众真正满意,党群关系自然就和谐了。

  群众的事应学会“小题大做”。人民群众不仅需要能说会道、绘就蓝图的“指导员”,还需要能接“地气”、解难题、干实事的“实战员”。要懂得以大带小,以小促大。下基层帮群众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能进一步拉近党员干部同群众的距离,就能赢得更大的信任和支持,工作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3日 17:4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