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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夏等地医疗卫生单位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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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便民利民,以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问题为切入点,在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中转变医疗行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畅通生命绿色通道。

  山东开展医疗门诊“三增一禁”、便民正风行动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行业指导,在全省开展医疗门诊“三增一禁”(全年增设无节假日门诊、增设错时门诊、增设夏季夜间门诊,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带熟人插队加塞、挂人情号)、便民正风行动。

  一是增设无节假日门诊。在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全年所有双休日、节假日要与工作日同样安排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辅助科室(挂号、收费、检验、特检、影像科等)与后勤保障同步提供服务,使患者能够享受到与正常工作日同样质量的诊疗服务。

  二是增设错时门诊。全年每天门诊挂号、收费、采血、检验、特检、影像、超声等窗口部门以及患者较多的诊室提前至7点半开诊,医务人员、专家按时到岗到位,保证患者就诊。

  三是增设夏季夜间门诊。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增设夜间门诊,开诊时间为18点至20点,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辅助科室等同步加强力量,满足就诊需求。

  四是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带熟人插队、严禁挂人情号、严禁加塞。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门诊加塞插号现象,明确规定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带熟人插队、严禁挂人情号、严禁加塞。加强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实现患者按照顺序公平就诊、化验、检查及取药,从管理手段和技术上杜绝加塞现象。承诺医院专家号源全部向群众开放,坚决杜绝内部号、人情号。

  宁夏一些地方率先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

  从今年4月起,宁夏将用1至2年的时间,在县及县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病患住院费用负担。固原市泾源、西吉、隆德3个县已率先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泾源县从2014年4月20日起推行“先住院后付费”。截至目前,“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已在泾源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个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覆盖全县所有人群。推行“先住院后付费”的各医疗机构在接诊住院患者时,根据患者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和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审核患者参保身份,在确保人证相符后,签订费用结算协议,对符合诊疗条件的患者实行住院零押金。患者在住院诊疗过程中,接诊科室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一日清单,确定专人定期查询患者住院费用情况,出院前及时告知患者住院总费用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确保患者及时掌握和筹备住院费用。对费用较高的患者,每满3000元通知患者缴付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对住院费用少于3000元的患者,病人出院结算时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同时,泾源县设立“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专项基金,对恶意欠费等情况超过一年未追回的,经核实后对医疗机构予以补助,确保“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工作顺利推行。

  西吉县从2014年4月底开始实施“先住院后付费”。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先行试点实施“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县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达到全覆盖。各医疗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做好“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工作,简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服务,严格出入院标准,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禁开大处方、人情方、小病大治等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隆德县从2014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先住院后付费”。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以及经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流浪乞讨患者均纳入“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范围。接诊后准确核对住院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户口本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留存,医疗机构与患者或被委托人签订《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安排其住院,无需向患者收取住院押金,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出院前2天及时告知患者住院总费用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确保患者及时掌握和筹备住院费用。对患者确有困难、难以一次结清的,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30日 16:27 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