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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实行“一二三四五”制度 健全村级党组织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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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探索构建了具有东莞特色的“一核心、两联席、三统筹、四公开、五监督”村级党组织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制度,防止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一、强化“一核心”,确保领导有力。以筑牢党在农村的根基为出发点,着力提升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级组织、总揽村级事务的能力水平,将其打造成村(社区)的领导核心。一是改设党工委。将现有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部改设为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镇街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所驻村(社区)自治组织、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党工委下面以村(居)民小组、商住小区、工业园区和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灵活建立党组织。二是推进“一肩挑”和“交叉任职”。通过村级换届选举后,目前全市592个村(社区)党工委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率为86.6%,两委委员“交叉任职”比率为87.1%,大幅提升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力。三是加强能力培训。积极开展书记培训,以各级党校和高校为主阵地,先后组织四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83人次进行集中培训。实施学历提升计划,委托东莞理工学院等院校承办,累计进行本科培养203人,大专培养152人。四是纯洁党员队伍。制订后进党员分类帮扶和教育转化措施、党员“出口”机制,探索实施教育后仍不合格党员退党处置措施,保证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二、实行“两联席”,确保民主集中。坚持党组织领导与村(居)民自治相结合,建立了村级班子联席会议和党群联席会议“两联席”制度。一是联名提议。对一些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发展项目的确立、集体资产的处置、村民福利分配方案等,由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联名或单独提出议案,提交村(社区)党组织研究。二是联合受理。村(社区)党工委将收集的有关议案提交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村(社区)党工委书记作为召集人,每周主持召开班子联席会议。三是联席决定。对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涉及村(社区)重大投资、集体土地转让等牵涉大多数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事项,必须提交党群联席会议表决。有关决议事项经应到会的党员、村(居)民代表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后,才能付诸实施。四是联动实施。经村党群联席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由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事项的性质,联合组织相关力量,抓好联动实施。

  三、坚持“三统筹”,确保高效有序。实行党组织统筹指导村民自治工作、统筹指导村级经济组织运作、统筹指导村级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的“三统筹”制度,提高村级组织运作水平。一是统筹任职。将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套班子建设统筹考虑,统一部署换届选举,统一人事安排,确保村级组织精简高效。二是统揽定向。村(社区)党组织对全局工作负总责、定方向,确定大政方针,确定发展目标,确定工作要求。村(居)委会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村(社区)党工委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两委”班子的领导指导下,制订年度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和收益分配方案,履行理事会的工作职责。三是统一考核。由村(社区)党工委牵头成立工作考核组,对村级组织及其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报酬等次、评先评优、干部安排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统领共建。建立健全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制度,落实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责任。支持、指导村(社区)内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保障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切实发挥作用。

  四、推进“四公开”,确保阳光运行。在基本村务公开的基础上,增推承诺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群众意见公开等“四公开”,进一步增强村务的透明度。一是承诺事项公开。“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向村(居)民作出的承诺事项,包括竞选施政纲领、履职宣言,任期内的目标要求、实施计划等,向村(居)民公开。对承诺事项的实施情况,坚持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评议、一年一考核、三年一评定。二是决策过程公开。“两委”班子作出的重要决策以及决策的具体过程,及时向村(居)民公开。包括决策事项的提出、征求意见情况、党员或村(居)民代表表决情况等。三是实施结果公开。“两委”班子任期目标实施情况,重大项目、重要决策的推进情况,及时向村(居)民公开。村(居)民有疑问或不满意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保证决策事项的落实。四是群众意见公开。及时公开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以及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提议群众反馈。

  五、落实“五监督”,确保执政为民。进一步规范上级监督、内部监督、制度监督、平台监督、社会监督等“五个监督”,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确保正确行使权力。一是强化上级监督。镇街党委政府对村级重大事项,给予事前指导、事后监督,及时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事项。实行财务电算化和财务人员镇街委派制,全市592个村(社区)实现会计由镇街委派和财会电算化全覆盖。由镇街党委审定村(社区)党工委的成立和撤销、职数的设置,负责党工委成员的培养、管理和监督。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党工委设1名纪检委员,负责对党工委、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成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从党员、村(居)民代表中民主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对现任“两委”干部进行监督。全市558个经联社全部设立监事会,组建监理小组1952个,监督面达100%。三是强化制度监督。实行会计委派制,对农村会计统一“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统一管理、异地任职、定期轮岗”,全面推行农村出纳岗位专职化。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形成了“市为主导、镇为主力,选举年重点审村、非选举年重点审组”的审计工作机制,并组建了一支有771名审计人员的审计队伍。建立村务公开制度,编印了《村务公开内容目录》,明确村务公开的范围、内容、责任等。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履职情况、财务状况、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四是强化平台监督。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和“三资”监管平台等“两个平台”建设,出台了集体资产交易办法,全面建成了镇级交易平台。截止4月,全市共受理集体资产交易项目7288宗,成功交易5865宗,成交总额达83.9亿元。同时,通过引入市场化手段,整合“三资”台账、财务管理等功能,促进集体资产阳光运作,已完成的交易项目实现了“零投诉”。五是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各级党代表定期驻室接见群众,了解运作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并及时向党工委反馈提醒。鼓励和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工作,建立村民监督举报机制。发动市级媒体对村级组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宣传执行机制好、群众欢迎的村(社区)运行机制典型做法,曝光软弱涣散、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

  (广东省东莞市党建云平台供稿)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17:3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