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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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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抚顺县纪委按照省、市纪委开展的“集中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活动”、“三个集中专项活动”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抚顺县纪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件,已解决10件,正在办理中的18件。其中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5件,已查结3件。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办案人员认真调查群众举报线索涉及的问题,确保每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调查群众反映峡河乡某村党支部书记为困难户办理险房补助中收取好处费的信访案件时,县纪委充分发挥信访直查快办功能,用3个工作日就将此案调查核实完毕,将好处费全部返还,案件移交有关部门审理。上马镇温道村的一起案件,上访人对相关部门的处理不满意,又通过民心网将诉求投诉到县纪委,县纪委包案领导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一事一反馈,最终使上访人同意息访。

  县纪委在卫生、教育、民政、农林水利等部门开展了信访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规定每月25日前各相关部门将排查、处置的涉及党员、干部的案件上报县纪委信访室,由县纪委逐一进行甄别后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截至目前,各相关部门已上报案件线索13件,经县纪委甄别后处理8人。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11:57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