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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腐败毒瘤 建设廉洁政治

湖北省社科院党组书记、教授、博导 张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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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为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深刻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到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的《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从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两个务必”,到党的八届二中全会提出加强执政党建设,我们党显示的坚定决心和采取的果断措施,有力地震慑打击了腐化堕落分子,密切了党、军队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建设也进入了拨乱反正、重视法制的历史新阶段。通过健全和加强法制来保证各种制度的贯彻实施,我们党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作风问题抓起;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赢得了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在全党的共同努力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中央公布开除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王永春党籍,并对他们涉嫌的贪污腐败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审查,依法处理。高官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的消息不断见诸媒体,反腐败斗争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纵深推进。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腐败现象依然频发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人情往来、利益输送,执政资源滥用,各种权力寻租形式越来越隐蔽,反腐难度越来越大,腐败仍然是横亘在前进路上最凶恶的“拦路虎”。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忧患意识、紧迫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以更大的决心、智慧和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习近平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他强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谁要以身试法,必将身败名裂。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不信清风唤不回。

  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切勿“牛栏关猫”

  腐败的本质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惩治和防治腐败,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如果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

  权力运行是否科学有效,是判断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科学配置权力,就要解决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使权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不仅要实现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给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而且要做到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相互协调、运行顺畅,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要按照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使之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当前反腐败体制机制存在不完善之处,存在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办,腐败案件频发却责任追究不够等问题。因此,必须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进行重点部署,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监督来保障和巩固工作成效,切勿“牛栏关猫”。习近平在强调制度建设基础上,明确指出要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他反复强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没有例外;法律需要人来执行,如果执法的人自己不守法,那法律再好也没用。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依法治国执政理念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的重要体现。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始终坚持“不能变、不能忘、不能丢”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当前,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要使领导干部经受住方方面面的诱惑和考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思想道德的纯洁,就必须坚持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要坚定理念信念和宗旨意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而在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少数党员干部逐渐产生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特权思想,将自己放在高于人民的位置,甚至成为骑在人民头上的“官老爷”。这就要求我们按照习近平所强调的:“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坚持“不能变、不能忘、不能丢”,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一系列管党治党的措施,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改革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习近平指出,只要领导干部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就能上行下效、产生强大示范效应,全党就会有力量,我们就不惧怕任何艰难险阻。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加强自我修为、率先垂范,以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和道德感召力改进党的作风。必须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水平。抓作风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安排,不断强化改进作风的刚性约束,引导领导干部大力发扬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作风,使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要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要加强领导干部经常性监督,积极探索领导干部日常监管工作路径。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坚持集中报告与日常报告相结合,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对有干部动议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组织、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其进行人事、财务及重大事项进行离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领导干部监管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对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敢碰硬,抓早抓小抓苗头,党内、党外、群众、舆论监督形成合力,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改进作风、提高素质,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2日 12:24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