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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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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德州市纪委近日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夏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凯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问题。2014年4月30日下午,徐凯违反规定私自驾驶公车回其居住地,5月2日下午驾驶该车到商场购物、办私事。另查,徐凯还存在多次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问题,并发生交通事故。市监察局按程序给予徐凯行政撤职处分;夏津县纪委追缴徐凯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使用、维修费用。 

  德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李玉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其承担就餐费用等问题。2014年2月28日,李玉生指使下属通过管理范围内的饭店负责人预定3月2日晚的用餐单间,进行同学聚会,用餐后未结账,被调查后结账。2013年6月,李玉生操办父亲丧事时,违规收受下属单位人员的礼金。市纪委给予李玉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李玉生退赔违规收受的下属单位人员礼金;有关部门将其调离执法岗位。

  陵县宋家镇教管会主任李收厚公车私挂问题。李收厚自2012年10月起,将单位公车挂在自己名下。陵县纪委给予李收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公车予以收缴,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7日 12:18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