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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推行公务自行车下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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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轮”变“两轮”,干部接地气。近日,黎平县针对乡镇公车私用严重,部分干部无车不下村、坐等“车接车送”,群众的事办理不及时、党的方针政策传达迟缓等现象,加强公车管理,购置自行车,推行公务自行车下村制度。

  黎平县在敖市镇试点,购置20辆自行车组建公务自行车服务队,上级有文件精神需要传达、乡镇有安排部署的工作、群众有事需要解决时,乡镇干部可以随时骑着自行车下村,既便捷及时,又环保节约。 

  自敖市镇试点推行公务环保自行车以来,广大驻村干部下村基本不用汽车,以自行车代步下村组、入田间、访农家。“自从实行公务自行车下村制度后,出现了四个明显的变化:公车开销明显减少了,干部下乡次数明显增多了,村里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了,干群关系明显融洽多了”,敖市镇党委书记杨再金说。目前,“公务自行车下村制度”正在全县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推广开来。

  此外,该县在全县256辆公车上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公车行踪进行检测,实行定位管理。(简贵群 记者 邹晨莹)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08:34 来源:贵州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