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十二至十八大党章:不断向前发展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党的十二大党章

  提起党的十二大,不得不提在其之前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全面纠正了“文化大革命”及其之前的“左”倾错误,彻底否定了“两个凡是”的方针,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及时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拨乱反正工作逐渐展开。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化大革命”以及之前的“左”倾错误,做了彻底的否定。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为1545名,候补代表为145名,代表着3900多万名党员。邓小平致开幕词。邓小平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是党的十二大的指导思想,也是整个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大会把继续推进经济建设作为全面开创新局面的首要任务,同时提出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邓小平十分重视党章的修改工作,明确指出:“修改党章是要进一步明确党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为此,中央专门成立由邓小平、胡耀邦主持,胡乔木具体负责的党章修改小组。

  十二大党章对十一大党章做了多方面的、带有根本意义的修改、充实和完善,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的“左”倾错误,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七大和八大党章优点。在十二大党章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广大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还是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十二大党章还继承了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恢复了党的工人阶级的属性。十二大党章对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强调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纪律。十二大党章的另一个特色在于其规定,中共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这是中共中央在组织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改变。

  十二大党章是对党的建设历史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是把我们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保证,是党章发展史继七大、八大党章之后又一个里程碑。

  党的十三大党章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有1936名,代表全国4600万党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三大之间的九年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经济实力增长最快的时期。在这种情况下召开的党的十三大,系统阐明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地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确定了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并将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党的十三大对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探索和成果作了总结,明确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规划了党和人民前进的道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值得一提的是,党的十三大是第一次对开幕式进行实况直播的党代会。这次大会与以往不同的是,会场上一支支三脚架架起的摄像机、照相机,数不过来的话筒和录音机,一起对准主席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等官方媒体,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让世界共同见证大会的盛况。其中有个小小的花絮,邓小平在台上凝神听报告的过程中,习惯性地抽出一支熊猫牌香烟点上。很快,台下传来字条:“请邓小平同志在主席台上不要吸烟”,代表们的目光定格在邓小平手上,邓小平微笑掐灭香烟,对大会不准吸烟的规定做出了回应。

  十二大以后,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新阶段,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党的思想战线出现一些混乱,党内外出现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严重破坏了四项基本原则,使十二大后的党的建设遇到新挑战。为了适应新环境新需要,中共十三大再次修改了党章,党的十三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修正案》未对十二大党章进行全面的修改,只是对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正。十三大党章改变过去的等额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制度,同时更加重视发展党内民主,重视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修正案》为党在新时期更好地负担起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重任奠定了基础。

  尽管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指出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提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宏伟蓝图,但由于这些理论有待于研究和实践的检验,《修正案》中并没有将这些理论写入总纲。党的十三大以后,仍以十二大党章为现行党章,同时参照十三大《修正案》加以执行。

  党的十四大党章

  经历了1989年的政治风波、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剧变,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陷入低潮时期,党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而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把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了一个新阶段。

  1992年10月12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为1989人,特邀代表为46人,代表全国5100万党员。这次大会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科学地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战略部署,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改革目标。党的十四大科学地概括和评价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确立了它在全党的指导地位。

  已经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邓小平,是十四大的特邀代表之一,但却并没有出席大会。这是因为邓小平历来不主张夸大个人的作用,认为把一个国家、一个党的稳定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靠不住的。虽然邓小平没有出席大会,但却在会场外面始终关注着大会的进程。江泽民作了《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之后,在电视机前的邓小平兴奋地鼓掌。十四大胜利闭幕之时,邓小平赶到人民大会堂宴会厅,与出席大会的代表们见面并给予亲切问候。

  党的十四大通过了新的党章,是在十二大党章的基础上,经过部分修改而制定的党章。在总体上保持党的十二大党章中仍然适用的内容,保持十二大党章总的框架和结构,主要对部分段落、条文进行充实、修改和删节,重点是总纲部分。党的十四大召开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重要理论已经经过了实践的检验,逐渐成熟。十四大党章充分体现了这些理论。十四大修改党章的指导思想是总结党的十二大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写入党章,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十四大党章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地位,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明确了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十四大党章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内容,并将其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党章的总纲和条文之中。十四大对原党章的修改,既注意保持党章的权威性、内容的连续性,也注意使规定的内容切实可行,使十四大党章成为一部较为完善和科学的党章。十四大党章另一个可贵之处是形成了新的语言、新的提法、新的表述,使党章具有了更强的时代感。

  党的十五大党章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共计2074人,代表了全国5800万党员。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大会根据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第一次系统地、完整地提出并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制定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

  大会通过了新的党章,十五大修改的新党章,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写进党章,这是党章在指导思想上的又一次立法。党章总纲对邓小平理论的科学含义作出明确的阐述,指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十五大党章同时写入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了党的思想路线由“实事求是”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第二次飞跃。

  十五大党章把邓小平理论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为统一全党的思想,团结全党全国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思想,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五大党章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确立,吹响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向新世纪奋发前进的号角。

  党的十六大党章

  2002年11月8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共计2134名,代表了全国6600多万党员。党的十六大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总结了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提出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党的十五大以后,随着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顺利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不断胜利,如何进一步促成基本路线的实现,以实际成果来证明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成为党的十六大在党章修改和制定过程中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党的十六大修改党章遵循的原则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六大依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对十五大党章进行了与时俱进的修改,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也有了新的表述,实现了从“一个先锋队”到“两个先锋队”的转变。十六大党章明确表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同时在入党标准问题上作出了新的规定。另外,十六大党章修改的时候,在什么人可以入党等方面也有了突破,除了原有的传统阶层,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指战员外,第一次增写了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的阶层也出现新的一些特点,因此我们党也通过党章一些修改和调整,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同时发展党员也不唯身份论,不唯成分论,只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符合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就可以申请入党。

  十六大党章是历次党章中修改和增补内容最多的一部党章,它在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上继承了以往党章的优点,又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对党的指导思想、经济建设目标和党的建设做出了新的发展。十六大党章充分体现了党与时俱进的开创精神,是新世纪之初指导党和人民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的纲领。

  党的十七大党章

  十六大之后,我们党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党的理论不断地与时俱进,取得了许多新成果。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有2213名,特邀代表有57名,代表了全国7300多万党员。党的十七大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面对新世纪新形势,党十分重视新党章的修改与制定。2007年3月,胡锦涛在中南海召开中央有关部分主要负责人同志座谈会,与会同志一致赞成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适当的修改。随后,中共中央提出了修改党章的原则,即保持党章的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十七大审议通过的新党章, 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第十五次修改的党章,也是对十二大党章作第五次局部完善。十七大党章体现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是党章创新的里程碑, 实现了党章内容的与时俱进。

  十七大党章总纲中增写了科学发展观的相关内容,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同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写入党章。这些理论充实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内容。十七大党章还增写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把十六大以来在党的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认识和成果写入党章。十七大党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八大党章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丰富和发展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广泛认同和拥护,列入党的指导思想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决定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并成立了由习近平任组长的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工作。中共中央认为,党的十八大有必要对党章进行适当的修改。2012年7月25日,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南海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习近平阐明了修改党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大家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这项工作。十八大修改党章的工作,向各地各部门广泛征求了意见。8月中旬,各地各部门先后报送了121份关于党章修改的书面报告,完全赞同中央的修改原则。在119条实质性的修改意见中,党章修改小组列出40个专题逐一深入研究论证。随后,胡锦涛先后在北京组织召开6个座谈会,与党章修改小组的负责人一起,面对面听取各地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同大家进行深入探讨。11月1日,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上,习近平就党章修正案的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经修改后,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待十八大的审议。

  就这样,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党章修改小组先后召开了四次全体会议和数十次工作班子会议,形成30多份修改稿、过程稿。大到一个重大提法,小至一个标点符号,党章修改小组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科学严谨的态度予以对待。在党章修改的 105天时间里反复推敲30处。修改后的党章,更加符合时代进步潮流,更加符合党心民意。

  党的十八大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总纲进行了适当修改,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将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同时将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由“四位一体”改为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十八大党章是一个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党章,体现了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的探索与创新,凝聚了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与心血,是全党意志的反映和全党智慧的结晶。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迄今为止,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风雨兼程的九十三载。历史证明,我们党历经磨难而不衰,千锤百炼更坚强,其中最重要的经验就是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建设,而党的自身建设与发展集中体现在每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修改和完善之中。党的历史上共产生了十七部党章。革命时期,党不断总结革命经验,通过完善和制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党章来进一步指导革命。而在党的建设时期,党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不断制定和完善党章以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特别是中共十二大以来,每一次党章的修改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品质。不过,从党章修改历程来看,我们也不难发现另外一个现象,党章中有一些东西是一直传承下来了。也就是说,从建党开始走到今天,尽管党章作了很大的修改,但并不是面目全非,有些东西一直保留下来了。比如说在“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方面,在党的民主决策制原则方面,再比如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方面、党的经济基础方面等等,包括党的名称到今天,我们还依然不弃不离,因为这些都是根本性的东西。

  回溯党章修改的历史,我们不仅能体察到中国共产党前进的脚步,而且能聆听到先辈们的呐喊声,眼前浮现出他们奋斗不息的身影。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今天,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秉承先辈们的精神,继往开来,开拓进取,创造更大的辉煌。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18:32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魏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