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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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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帮我正衣冠 我把群众装心里
江苏南京: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实效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江苏省南京市所属11个基层检察院学习教育注重实效,倾听意见真诚主动,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为民意识。近日,记者对南京市检察机关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采访。

  学习内容上微信

  年过五旬的李国田是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本来不爱玩手机的他,近来在工作之余会拿出手机看看微信。这可不是赶潮流,而是通过手机平台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

  南京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鼓楼区检察院把目光放在了较为流

  行的手机微信上。该院与电信公司联系,研发了移动“检务通”手机终端,通过该手机终端将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学习内容分期上传到该院内部微信圈,供干警在办公办案之余,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目前,该院已陆续上传学习资料4期,在线测试4次,参加学习的干警达到600余人次,测试合格率为98%。

  与鼓楼区检察院一样,南京各基层院把学习教育内容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力求做到补精神之“钙”,筑思想之魂。

  “显微镜”下写体会

  撰写学习体会,深入交流自己的所感、所思,是南京市各基层院最重要的学习形式之一。

  建邺区检察院检察长葛冰在学习体会中写道:“要找准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办案,在情感上亲民、在执法上护民、在服务上便民,不断增进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群众诉求千差万别,需要解决的问题各不相同,就必须有不同的解决方法,领导干部必须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自身放在群众的显微镜下,不仅可以防止腐败的发生,更能拉近干群关系。”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翟建明在学习体会中写道。

  “唯有清醒地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明白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的,做好工作到底为了什么,才能真正弄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才能不忘本,在心中始终装着群众;才能恪尽职守,慎重地行使好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六合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先昂写道。

  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葛晓燕说,在学习教育环节,全市检察机关干警、尤其是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写出心得体会。“书写心得体会的过程,是一个消化吸收、思考反省的过程,也是从内心深处照镜子的过程。”

  为民承诺落实处

  4月,溧水区检察院向该区群众作出执法为民“七项承诺”,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推动各项承诺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七项承诺”具体为:加强群众举报办理答复工作;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决惩治和预防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严厉惩治侵害民生的犯罪活动;加强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坚持从严治检。

  栖霞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韩资企业多的特点,以民行部门为主体,挂牌设立“法律诊所”,向社区和下辖的90余家韩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据该院副检察长黄月红介绍,“法律诊所”除了定期联系法官、律师轮流接待来访者外,还设立联络人,组成了一个兼顾理论知识水准和实践工作经验的法律服务团队,免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问题查摆得越彻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进行得越深入,‘治病’的针对性才能更强,‘治愈’的几率也才会更高。全市检察机关将上下一心,共同努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葛晓燕说。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 10: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