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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部署“八大专项治理行动” 坚持“准狠韧”重拳加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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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发出《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八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这八大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内容是:

  一、开展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服务群众和执法监管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重收费、轻监管,有好处抢着监管、没好处不监管;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专项治理行动。以提高审批效能为核心,认真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取消、调整和下放审批权限。

  三、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城市河道环境滚动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开展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公款吃喝,以及在高档酒店、“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以招商引资等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等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等违规违纪问题。

  五、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行动。认真梳理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案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化解要求,确保办理质量。

  六、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行动。建立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治理协调机制。组织部门负责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及党群系统干部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兼职(任职)人员的清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人员编制和核定领导职数的认定;财政部门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办理虚报冒领空饷的缴库手续,指导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人社部门负责超编制进人、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政府部门(单位)干部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政府部门(单位)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职数核定和超职数配备的清理工作。

  七、开展减轻村(社区)负担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压缩村(社区)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和达标评比项目,建立城乡社区事务准入制度,通过整合网络工作平台、科学设计考核方式方法、推行扁平化网络化管理、清理规范台账奖牌挂牌等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八、开展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挪用惠民惠农物资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等行为。全面清查村级集体资产,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和处置中营私舞弊、获取私利等行为。严禁在征地拆迁、廉租房分配、低保办理、救灾资金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厚己薄人。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准、狠、韧”的要求,出重拳、下猛药,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强化责任落实,市、县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级一把手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坚持开门治理,采取情况通报、新闻发布、媒体公示等形式,公开治理项目、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督查指导,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对治理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单位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要注重标本兼治,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把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要抓好上下联动,第一批活动单位要结合“回头看”工作,持续抓好未完成问题整改,并主动与第二批活动单位对接,完善对口协调互动机制,针对表现在基层、根子上面的问题,主动“认账”,切实解决。第二批活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治理重点和推进时序,建立系统联动整改机制,确保快速回应、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 11:46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