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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完善工作制度提升乡村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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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坚持把促进乡村干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认真抓好落实,着力提升乡村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对乡镇干部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落实挂村包村责任制。安排乡镇班子成员挂村、其他干部包村,乡镇班子成员每周到村工作不少于1天,其他干部不少于2天,提倡每年安排一定时间住村开展工作。二是开展“我与百姓拉家常”活动。乡镇干部每月与群众拉家常不少于10户,乡镇班子成员每人结对联系2户以上村民,每年至少沟通走访2次。三是实行民情“一月一议”制。乡镇建立民情台账,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看病、养老、饮水、行路、住房等突出问题。四是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乡镇干部向村民发放联系服务卡,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求助,帮助协调办理涉及村民生产生活的有关事项。

  对村干部提出五项要求。一是实行坐班制度。村里每天至少安排1名村干部在村部坐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二时间在村在岗。二是经常入户走访。村主干每月入户拉家常不少于10户,其他村干部每年走访责任片(组)内所有农户不少于2次。三是收集民情民意。村干部随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建立民情台账。村“两委”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四是带领群众致富。村干部选准发展路子和致富项目,帮助解决技术、市场、信息、资金等问题,带领村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有帮带能力的村干部每人联系帮带农户3-5户。五是开展结对帮扶。村干部每人结对帮扶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病灾户、低保户等生活困难户1户以上,每月至少走访1次,为他们排忧解难。六是实行农事村办。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帮助村民申请办理婚育证件、户口迁移、医疗保险、农村低保、涉农补贴等。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5日 18:2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