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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

浙江省委组织部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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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党员质量,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项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从源头上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既要确保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又要确保先进分子想进来、进得来,不断充实党的新鲜血液,使党的肌体充满生机活力。

  始终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对发展对象入党动机的考察和甄别,不片面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高度重视思想入党,始终把思想入党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思想入党上。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制度,坚持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

  优化完善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环环相扣,任何一环都必不可少。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中实行全程联审、全程票决、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制度,有效防止“暗箱操作”、“近亲繁殖”、“带病入党”等问题。探索试行主动发展、推优发展、集中发展、定期发展、分类发展等“五个发展”模式。树立像考察干部一样考察发展对象的理念,探索建立先进性纯洁性考察制度。

  积极推行发展党员推荐选优制。把推荐选优机制引入到发展党员前置环节,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向党组织靠拢。全面推行发展党员“三推一定”制度,组织开展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根据推荐推优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行推优发展制度,通过在全体村民中推荐优秀村民、在优秀村民中推荐发展对象,每年定期举办,差额比选实现“好中选优”,畅通农村优秀人才入党渠道。建立党员后备优秀人才发现机制,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招才”,通过大范围寻找、多渠道发现、宽领域举荐,突破村、企业等“单位党建”范畴,以党委为单位在党内外集中推优建立后备人才。有序扩大群众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参与,对群众认可度较低的,不得作为发展对象。

  提升流动人员发展质量。规范异地发展党员工作包括跨省发展党员工作,采取联合预审、两地考察、两地公示等办法,县域范围内异地发展党员或跨县域发展党员,应事先提请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预审备案,做好两地信息沟通和联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质量,避免异地“曲线入党”、“挂名入党”。规范党员发展档案,推行“六问一必查”工作法,即问接转原因、入党时间、入党程序、入党介绍人情况、组织生活情况、学习从业情况,必查党员档案,防止党员造假和“档案党员”。

  加强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积极稳妥对发展党员数量进行调控,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报备、预审把关、定期分析、年度报告制度。省一级实行入党志愿书编码管理制度。县(市、区)要树立统筹理念,对本地区发展党员进行预审,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重点,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推行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预警制,根据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及存在问题严重程度,因地制宜设置预警标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性,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平稳有序、持续有力。

(本文系中组部党建研究所重点调研课题)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8日 16:0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