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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在全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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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4年1月至10月在全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在服务规范方面,要求各类窗口单位结合自身特点,普遍实行“三亮明”、“四公开”、“五制”,即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在纪律要求方面,要求各类窗口单位认真落实已有各项工作纪律,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三是在服务用语方面,要求各类窗口单位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各自服务特点,规定并推行文明服务用语。

  为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1月中旬召开视频会议、下发通知进行专门部署后,2月中旬至3月中旬,组织10个督查组赴各地进行明察暗访;4月份部党组开展集中调研时,对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门调研督导;5月份,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窗口单位广泛开展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活动。

  从调研和督导情况看,专项行动在各地进展顺利,各地人社部门普遍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各类人社窗口单位按照活动要求,广泛推行服务规范方面的“三亮明”、“四公开”、“五制”,有效推动纪律要求方面的“四杜绝”,大力推广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服务对象普遍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向好、服务效率增强、服务质量提升,服务的便捷性也有明显改进。各地人社部门坚持把专项行动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聚焦作风转变,围绕服务提升,不断创新特色措施。山西省开展以“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惠民生”为主题,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吉林省开展“窗口状况大调查、服务规范大清理、作风纪律大整顿、文明用语大规范、岗位技能大培训、窗口问题大整改”六大系列活动。浙江省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互观互检活动。湖北省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活动。四川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云南省开展“四亮四创”活动,即亮流程、亮身份、亮职责和亮承诺,创优质服务岗位、创优质服务窗口、创优质服务标兵和创先进基层党组织。

  目前,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近30万个,工作人员105万人,服务对象超十亿。改进作风专项活动正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体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中。(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组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8日 20:4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