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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评判标准——访邓州市委书记史焕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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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好不好,要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唯一标准!”7月30日,邓州市委书记史焕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按照省委要求,邓州市结合实际,提出了“三学三评六抓”:“三学”即学习焦裕禄精神、范仲淹“忧乐”精神、编外雷锋团精神,争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三评”即群众评党员、党员评支部、支部评党委;“六抓”即抓问题整改、抓专项整治、抓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抓惠民实事、抓建章立制。通过“三学三评六抓”,将教育实践活动转化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鲜明、具体、生动的实际行动。

  史焕立说,邓州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五个坚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坚持用效果说话,真抓实做,注重实效,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坚持群众评判,活动开展得好不好,要看群众的满意度;坚持组织把关,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督导和指导,不达标准不交账,不见实效不过关;坚持培育特色,挖掘邓州的“忧乐”文化、编外雷锋团精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接地气,解决实际问题。

  在“五个坚持”中,史焕立特别强调了坚持群众评判这一观点。他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群众观念,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要把更多精力、更多智慧、更多方法,用到把握群众所思上,用到排解群众所忧上,用到满足群众所盼上,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绝不能干劳民伤财、违反群众意愿的事。要主动回应、解决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史焕立介绍,为了确保群众的满意度,邓州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行了“两种方法”,一种是“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种是“枫桥经验”。他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源于邓州,两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而且受到了习总书记的充分肯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解决基层重大决策问题的有效途径,其实质就是通过扩大民主来实现科学决策,理顺群众情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近日,邓州已专门召开了会议,决定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继续进行深化推进。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1日 12:34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