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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作风转变实不实 邀请群众当“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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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江苏新沂把干部作风转变作为检验“反四风”的重要标尺,并邀请群众作监督“评判”,从畅通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建立监督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倒逼干部作风转变,有效避免了干部作风转变搞形式、走过场、不长久。

  畅通渠道,群众监督“请进来”

  畅通的监督渠道是保证有效监督的前提。新沂市认真总结干部作风监督工作经验,建立起集电话、信箱、网络、信访为一体的干部作风监督平台,积极疏通干部作风监督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开干部作风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值班,对群众举报的干部作风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做到“有记录、有调查、有回复”。在相关单位、部分社区等显要位置设立干部作风监督举报信箱,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在组工网站开辟干部作风监督举报专栏,主动邀请广大网民对个别干部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纪律不严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监督投诉。建立部长接访日制度,热情受理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多样化的监督方式方便了群众顺畅、安全地监督举报干部作风问题。过去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热情不够,在群众面前“摆谱”,遇到问题时推诿扯皮,服务群众中“吃、拿、卡、要”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延伸触角,群众监督“零距离”

  长期以来,干部“8小时”以外的作风状况成为干部监督中的“软肋”。新沂市积极发挥群众作用,不断扩大干部作风监督的覆盖面,有力地填补了干部作风监督工作的空白点。干部来源于群众之中、生活于群众之中,因此群众对干部的情况最熟悉。新沂市积极发挥群众在干部作风监督中的作用,鼓励群众对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同时,严格保守秘密,切实维护举报人、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的干部作风问题较为严重,查明属实的给与一定奖励,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作风监督的积极性。

  建立机制,群众监督“长效化”

  作风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干部作风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新沂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意见》、《强化干部作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促进干部作风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解决干部作风监督工作人员少、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新沂市推行“四代表”作风监督机制,聘请5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作为干部作风转变监督员,任期一年,采用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进行监督,实现了干部作风监督工作全方位、经常化。监督机制的长期坚持和全面落实倒逼各级干部不断转变作风,以严谨务实,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赵娣 吴帅)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1日 15:2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