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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要坚持群众路线

路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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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选人用人准不准、公不公,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

  坚持群众公认、依靠群众选人、接受群众监督,一直是我党我军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事实证明,坚持这条原则,选出来的干部往往能够经受住考验,作风和业绩能够被群众认可。反之,就会出现干部难以胜任本职工作、不能服众、损害党的事业和党的形象等问题。目前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够好导致的。因此,必须把坚持群众路线作为干部工作的关键,增加群众意见在干部选拔中的权重,增强选人用人的群众满意度。

  坚持官兵公认是根本。要始终把能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评判干部的第一标准,坚持用官兵满意、官兵拥护、官兵认可去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真正把那些服务官兵意识强、为官兵办实事能力高、密切联系官兵作风好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让官兵意见真正进入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不能把官兵意见当陪衬,更不能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官兵意见,真正做到考察评价看公认,选拔任用重民意,多数官兵不赞成、不满意的干部,绝不能提拔使用。

  扩大官兵参与是途径。要不断丰富官兵参与形式,拓宽官兵参与渠道,尤其是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要按照知情度、关联度的要求,尽可能多地使不同层面的官兵参与进来,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使选人用人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上。要强化党管干部原则,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把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把关作用贯穿于官兵参与始终,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的综合分析,汲取正确的意见,既不简单以票取人,也高度重视票数背后的民意,实现官兵意见与组织意图的有机统一。

  强化官兵监督是保证。要强化官兵监督意识,完善官兵监督机制,构筑官兵监督平台,让阳光操作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选拔、任用各个环节。要进一步加大官兵监督意见的核查力度,充分发挥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回应官兵关切,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4日 10:23 来源:解放军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