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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在全系统开展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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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将“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监察,督促质检总局机关和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在全系统开展了停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组局督促总局把停建清理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整改“四风”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四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纪律教育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惩防体系》出台为契机,对中央和总局的政策要求进行解读,详细介绍停建清理的标准、方法和要求,及时回应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的疑问,把政策规定讲清楚,把违规后果说明白,破除了等待观望的思想障碍,将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

  组局督促财务部门严把预算编制关,严格审核预算申报项目,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楼堂馆所立项、审批、建设和使用的各项规定,严控楼堂馆所经费拨付。督促并配合办公厅、计财司、服务中心等部门制定下发了《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关于检验检疫系统和京区直属单位在建项目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已开工项目进行检查及对设计文件重新审核的通知》、《关于做好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确保停建清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组局将督查停建清理工作融入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巡视工作中,对停建清理工作常监督、实事求是查问题、对照规定抓整改。督促系统单位认真进行整改落实,通过自查和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了停建清理工作的质量。去年以来,质检总局未审批过属于政府性楼堂馆所的新项目;对于已批准立项或初步设计,而截至2013年7月14日仍未开工的基建项目,一律暂缓开工,属于政府性楼堂馆所的项目一律取消;全系统按照规定完成对办公用房的清理,其中单独新建、扩建、购置的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没有在项目中含有办公用房。

  组局认真履行执纪问责职责,坚决纠正和查处“约法三章”贯彻落实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并在总局网站重新公布举报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力求及时掌握发现案件线索。(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5日 10:5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