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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的资助 难以解决根本问题 鄂州立行立改推新政——特困群众 衣食住行政府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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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鄂州市凤凰街大桥社区居民杨秀琴到医院给患精神病的儿子办出院手续,却被告知住院费全免。

  这得益于该市7月1日实施的特困群体兜底保障政策,政府出资让全市17794名特困居民生活有着、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据悉,这一举措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一次走访引发思考

  这个暑假,家住鄂州滨湖社区的吴让青不再为孩子的学费发愁。年初,市委书记李兵与他结对,承诺资助两个孩子完成学业。

  吴让青因为一场交通意外造成肢体高位截瘫,全家四口的生计全靠妻子尹彩霞卖鱼丸维持。半年前,妻子查出患妇科重症,手术后至今未能完全康复。女儿读高中,儿子还小,全家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3月,“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中,李兵来到滨湖社区报到。在得知吴让青一家的遭遇,他上门看望并与其结对。和李兵一样,该市有上万名党员进社区、结穷亲,帮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暂时的资助,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困难群众归根到底还是得政府兜底!”在结对走访过程中,市领导感觉出台新的惠民政策势在必行。

  政府为特困群众兜底

  “重发展,轻民生,这是政绩观的偏差!”6月22日至23日,鄂州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多名市委领导在对照检查时主动提及,民生不可忽视。

  会后,该市立行立改,将酝酿已久的《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实施意见》正式推出,并于7月1日实施。此时,距离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仅一周。

  受益人群是城乡分散供养“三无”对象、特困重度残疾人、特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特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孤儿和特困残疾儿童等5类对象。

  在生活保障上,首次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残疾儿童、重特大疾病患者等纳入低保范围;在住房保障上,特困群众无房或住危房、土坯房的,纳入危房改造项目;在教育保障上,孤残儿童可享受学费、生活费减免;散供养“三无”对象和特困重度残疾人,可获得政府购买的居家、日间照料等服务。

  “新政策救了我的命”

  7月初,一个感人的故事在鄂州广为流传。该市西山街石山社区居民李明群与丈夫离异后,靠做家政工养活女儿。李明群患有风湿性心脏病,2012年病情恶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仅靠每月400多元的低保生活。妈妈生病,8岁的女儿李李撑起了整个家,孩子的坚强与懂事感动全城。

  今年6月,李明群病情恶化,若不尽快手术有生命危险。手术费用至少要8万元,医院减免3万元,鄂州各界捐款近1万元,余下的4万元仍无着落。

  这时,正值该市特困群众兜底政策出台。街道干部了解到李明群的难处,确认她符合兜底保障条件,很快为她办理手续,解决了医疗费。如今,李明群已接受手术并康复出院,她感激地说:“是政府的好政策,救了我的命!”

  李兵表示,鄂州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打出特困群体兜底保障、公共服务下沉、干部实绩考核等整改“组合拳”,让群众持续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5日 13:09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