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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祥云:“红色信贷”架起农村党员群众脱贫致富“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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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云县在推进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针对部分农村困难党员群众面临发展经济无门路、开展创业无资金、申请贷款无抵押、销售产品无信息的“四无”难题,在全县开展“红色信贷”工程,以金融服务“三农”增强基层组织的输血、造血功能,帮助困难党员群众尽快脱贫致富,走出了一条党组织“牵线”、政府“贴息”、农信社“搭台”、党员和群众“唱戏 ”“四位一体”的农村信贷帮扶新路子。

  组织牵头实施,确保对信贷工作“把总关”。一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农业、扶贫办、农信社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开展“红色信贷”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二是制定下发了《祥云县“红色信贷”贷款管理细则》,对信贷工作的实施、申报、审核、发放和资金管理以及农村党员群众创业指导等工作进行了细化。三是“红色信贷”由借款人向村(社区)党组织申请贷款,村(社区)党组织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乡镇党委和农信社网点进行审批,贷款必须用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能帮助群众增收致富的产业上。

  层层严格审核,确保信贷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和农村信用社网点通过印发宣传册、进村入户走访宣传等,把“红色信贷”的申请、使用、管理和还贷等给农户说深说透,确保群众广泛知晓。二是村(社区)党组织严格把关。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贷款申请人的创业致富计划和能力、生产项目前景、个人信用情况以及还贷能力等方面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向贷款人推荐申办“红色信贷”贷款,并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借款人被认可后,才能填写《红色信贷贷款申请审批表》,由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三是信贷部门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审核。各乡镇信用社贷款人对村(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借款人的家庭财产、收入、信誉、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等,并根据调查意见集体讨论评定借款人的资信等级、核定信用额度。今年,全县有10个乡镇的120户农村党员和群众通过审核,每户获得5万元的贷款,全县共发放了贷款600万元,创业内容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多个行业。

  多项措施配套,确保党员群众能“创好业”。一是财政贴息支持。“红色信贷”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5年,由州级、县级财政分别按照20%和80%的比例,承担对借款人首年贷款利率3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其余部分由借款人自行承担,使借款人能够减少一定的经济负担。二是业务部门挂钩指导。按照贷款人创业项目进行分类,由农业、林业、畜牧、水务、旅游、工信、科技、扶贫、商务等部门挂钩创业人员,组织技术骨干,对创业人员的项目进行定期指导和跟踪服务,并发放联系卡,确保创业人员在遇到困难时能够找到技术人员解决问题,积极为农特产品提供销售信息,寻找商机,解决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指定先富党员和农村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传帮带。从村(社区)党组织中选出已经脱贫致富的党员、农村经济组织负责人对新贷款创业的党员和群众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手把手”带着他们创业,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赵春祺)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5日 17:05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