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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亮剑”治顽疾

向贤彪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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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基础上,前后接续、力度不减,解决“四风”问题特别是楼堂馆所变身“创业大厦”、“研发中心”,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红白喜事不请客但收礼等“隐形”、“变种”问题。我们务必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亮剑”治理这些 “四风”顽疾。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整治“四风”成效显著。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些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清理起来并非易事,越是积重难返,越需要有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和劲头。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要重重地给患者一个刺激……使患者为之一惊,出一身汗,然后好好叫他们治疗。”今天,整治“四风”、扶正祛邪,更需要敢于“亮剑”较真碰硬,从具体问题抓起,从思想深处改起,义无反顾地抓下去,才能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古人云:“罚不惩谓之纵恶。”这话颇有道理。与中央查处违纪案件的声势和力度相比,时下在少数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执纪不严、搞“下不为例”的现象。“下不为例”表面上看似乎是对干部的爱护,实则害人匪浅。其一,“不知戒,后必有”,当事人不为违规违纪付出代价,往往会给下次再犯埋下祸根;其二,执法执纪在少数人身上放宽尺度,必以损害法纪为代价,“下不为例”往往会变成“下次再犯”,甚至“屡屡再犯”。一些不正之风之所以久刹不止,这正是一个重要原因。有鉴于此,在整治“四风”的过程中,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坚决破除“下不为例”的错误思想,认真对待、严肃查处每一例违纪违法案件,确保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为官避事平生耻。”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能不能坚持原则,敢不敢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其实也是敢不敢担责、有没有尽责的问题。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都是与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一方面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管住乱吃的嘴、乱跑的腿、乱伸的手;另一方面要敢于唱黑脸,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不当“和事佬”,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如此,才是真正对责任的担当、对人民利益的维护。

  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监督责任,更应具备强烈的“舍我其谁”的意识,以先人一步、快人一拍、高人一招的担当,带头讲党性、讲正气、讲原则,对于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不但要敢于“亮剑”较真碰硬,不解决问题不撒手,而且要紧跟中央的部署,善于学习和实践,深入思考和探索彻底清除“四风”沉疴痼疾的良方,进而以常态化的治理、制度化的手段,不断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效。

  “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敢于“亮剑”不松劲,坚持到底不动摇,不达目的不罢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才能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实现作风的根本好转。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0日 12:13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