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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在职党员进社区有岗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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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盘锦市把“在职党员进社区”作为重要载体,设岗定责,根据机关党员意愿、特长,按照“适宜、适时、适度”原则,设置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医疗保健、计生服务、儿童帮教、民事调解等岗位,并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让在职党员“有职有权、有为有位”。

  创新载体、务求实效,不断拓展党员教育管理渠道。盘锦市充分考虑在职党员的工作生活规律,紧密结合社区建设和居民文化需求,积极搭建在职党员教育管理平台。注重思想交流,开展“三谈心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时,社区党组织进行第一次谈心,深入了解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引导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服务居民活动后,社区党组织进行第二次谈心,交流活动开展心得体会,探讨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社区党组织与参加社区建设的在职党员保持经常性沟通,在其工作不如意、生活不开心时进行第三次谈心,尽社区所能帮助在职党员解除思想顾虑,鼓励其轻装上阵、努力工作。

  始终把服务群众、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作为“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区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紧紧围绕居民所需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切实解决影响居民安居乐业的实际困难;关注特殊群体,开展温情服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温情服务;开设“四点半课堂”,将有需求的孩子接到社区,协调社区临近学校在职党员教师义务辅导功课,解决了父母不能及时接送、辅导孩子的实际困难;开展“关爱空巢老人行动”,组织在职党员定期走访慰问、嘘寒问暖,使老人心灵得到慰藉,情感得到寄托。

  注重资源优化整合,为群众开展优质便捷服务。为解决社会服务项目分散、无序、耗时等困扰群众的问题,盘锦市组织在职党员制作了“便民暖心卡”,将居民日常所需的换煤气、通下水、交电费等十余项服务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统一制作在一张卡片上,并和服务商家“约法三章”,如发现服务质量低下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使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08:52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