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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专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杨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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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杨亚杰就持之以恒、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对抓好这项工作您是如何认识的?

  杨亚杰:我们应该做到四个“坚决克服”。第一,坚决克服认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是小事、小节、小错的片面认识。当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现行的严重的违纪,一定要从更高的层面来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重性。第二,坚决克服认为贯彻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抓一阵子、一阵风的片面认识。这项工作是刮一场“风暴”,但这场“风暴”要长期刮下去,打一场“持久战”。要充分认识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仅要持之以恒,而且要持续深入;不仅要巩固成果,而且要完善提高。第三,坚决克服认为穿着“隐形外衣”就可以规避监督检查的片面认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后,应该说,总体社会风气得到了明显好转。但一些党员干部变换各种方式规避监督,有的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变相收受礼金、礼品;还有的到单位食堂、农家山庄、办事处、培训中心大吃大喝,这些都是违纪行为,都应受到严肃追究和惩处。第四,坚决克服认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是一种轻违纪、不会受到严重处理的片面认识。八项规定实施和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再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越往后追究越严重,不仅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严重的还要给予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直至撤职以上处分,而且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曝光,使其政治上受到影响,名誉上受到损害。

  记者:我省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有哪些新亮点、新成效?

  杨亚杰:省委、省纪委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一是抓带头。省委书记王儒林带头承诺,省委常委会17次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二是抓节点。各级纪委紧紧抓住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毫不放松地抓执纪监督问责。三是抓具体。坚持抓早抓小,从解决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具体问题入手。四是抓惩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问题275起、处理38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3人。五是抓通报。省纪委先后7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1起、65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各地纪委36次通报曝光197起、220人。六是抓长效。省委从宏观层面对制度建设进行系统规划和安排,分三批建立完善63项制度规定。七是抓自身。省纪委带头开展会员卡专项清理,成立干部监督委员会,组建干部监督室。

  记者: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近期我省将采取哪些新举措?

  杨亚杰: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省纪委常委会意见,下一步,省纪委将完善“五项机制”,进一步加大党风政风监督力度。一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举报。二是完善“一把手”承诺制。组织各部门“一把手”走进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出承诺,受理相关投诉举报。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省市县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部门联动,采取查账、暗访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近期,省纪委将在全省部署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四是完善查处问责机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作风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按严重的、现行的违纪论处,从严从重追究问责。五是完善通报曝光机制。适时选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在全省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层层传导压力,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记者:您刚才提到,近期省纪委将在全省部署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那么,请您具体介绍一下这次专项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

  杨亚杰:从8月至10月,省市县三级联动,将对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两个责任”,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纠正公款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这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八项规定出台后穿上“隐身衣”,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和各种名目借口,到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办事处、私人会所、农(山)庄等场所大吃大喝、聚会宴请等问题。省纪委要求,这次专项监督检查,要着力发现问题,对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仍出现作风问题、违反八项规定、公款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措施不力、管辖范围内出现公款大吃大喝等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省纪委将组成10个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记者:刚才您谈到这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那么如何区分正常的公务接待与公款大吃大喝?

  杨亚杰:2013年12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这是八项规定制定以后最新的国内公务接待方面的管理规定。我觉得,符合这一《规定》的,就属于正常的公务接待。超出接待标准、超过规定的陪餐人数、不在规定的用餐地点用餐,以及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高档酒水,或者与公务接待无关的公款宴请等等,都属于公款大吃大喝,都是严重的、现行的违纪。

  记者:如果是个人花钱宴请,是否也在监督之列?

  杨亚杰:个人花钱宴请,我想应当区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纯粹的家庭聚会、亲属聚会。第二种是非国家公职人员之间的个人花钱宴请。这两种情况都不在我们的监督检查范畴。第三种是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之间、国家公职人员与非国家公职人员之间的个人相互宴请。这种相互宴请,即使个人花钱,也无法排除某些人借机搞感情投资、影响国家公职人员正确履行职务的问题。这种庸俗之风,不符合八项规定精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奢侈浪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也要进行问责。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10:43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