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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抹黑”要不得

重庆市梁平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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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在调研中发现,在一些地方火灾扑救中,有的基层干部有这样的投机行为:刚到火灾现场,先将自己的脸用黑灰“抹黑”,再参加扑火工作。这样做的目的有二:一是表明扑火尽力、有功;二是想逃避责任。我了解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这样的表面“抹黑”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有所抬头。一些同志为了在民主生活会上“闯关”成功,采取了表面“抹黑”自己的做法。

  表面“抹黑”的现象,说白了,一则没有真刀真枪,入木三分,而是轻描淡写,一擦就掉;二则“黑”在外面,遮住了脸上的“伤疤”,没有真正触及思想灵魂,没有真正从本质上想改正问题。我认为,要避免这样的现象,查摆问题要多形式、多环节、多领域,要“沉、深、全”,即沉下基层“接地气”,深入持久地查,全面细致地找,不达目的誓不休。民主生活会要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要“高、直、严”,即高质量高水平推进,“直肠子”批评,直言其事,直指其过,严格指导把关,达到开门整风,闻过即改,排毒出汗,见贤思齐的真正目的,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与群众保持零距离。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08:29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