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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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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0日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今年8月4日至1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5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我省通报了4起。

  这4起案件分别是:晋中市榆社县云竹镇卫生院院长裴建青大办儿子12岁生日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东相王村村委会主任李三明公款大吃大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派出所所长梁建文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太原市清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室主任赵吉明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10:43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