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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被通报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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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江西省纪委对5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发出通报。通报强调,公款旅游,特别是用公款和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四风”问题的典型表现,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各级党委要认真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教育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公款旅游等“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或公款接待旅游。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公款旅游等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这5起典型问题是:

  东湖区工业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彭家桥工贸服务中心经理蒋建萍带领胜利工贸服务中心经理付敏、杨家厂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王君、墩子塘工贸服务中心经理邓志强、子固路工贸服务中心经理李佐群、八一桥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熊贵芳等人公款出境旅游问题。经东湖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蒋建萍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付敏、王君、邓志强、李佐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其主管单位予以免职;熊贵芳属非党员,责成其主管单位予以免职;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东湖区工业企业资产经营公司经理江波,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昌县三江中学校长朱景峰组织学校教职工公款旅游问题。经南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朱景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其主管单位予以免职;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

  安源区五陂镇五陂学校校长易建红组织校班子成员公款旅游问题。经五陂镇党委、政府分别研究决定,给予易建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五陂学校副校长李琦行政警告处分;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

  贵溪市天禄中心学校校长韦云来组织学校教职工公款旅游问题。经贵溪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韦云来行政记过处分;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

  渝水区界水乡高家村党总支书记高德仁组织部分村委干部刘小宇、张腾根、李细英、欧阳春平等人公款出国旅游问题。经渝水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高德仁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刘小宇、张腾根、李细英、欧阳春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财政。(记者 李文亭)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11:28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