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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意见》

要求做好第三茬次活动集中培训集中整风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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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全省第三茬次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全面启动,集中培训、集中整风正在陆续展开。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2日印发《关于做好第三茬次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培训集中整风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第三茬次单位扎实搞好集中培训、找准找实存在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第三茬次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意见》要求,要扎实搞好集中培训,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期分批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让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弄清中央和省委的新部署、新要求,明确活动的重点、目标和方法,以及基层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与己无关”等错误认识,在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定措施中受到教育、得到警醒、获得提高。要找准找实存在问题,村和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真心实意地进村入户,反复听取党员群众对班子、对自己、对干部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听取对基层稳定有影响、涉及群众多的问题的意见,并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对照党章党纪进行分析研判,真正把村和社区班子的情况摸清搞透,把存在的具体问题找准找实。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主动与班子成员及每名党员谈心,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党员彼此之间要相互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谈心,“当面锣、对面鼓”地摆问题、提意见,掏心窝、动真情,既主动说明自己身上的问题,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在增进理解中化解隔阂、打开心结、共同提高。

  《意见》指出,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村和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要紧密联系职能职责和思想工作实际,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深刻进行自我检查剖析,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用事实说话,对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分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级点明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集中在9月份召开,但必须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条件成熟后再召开。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县(市、区)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具体标准,村和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党员、村和社区干部、村民和居民代表参加,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测评以是否按期交纳党费、是否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差”票超过50%的确定为后进党员,要落实教育帮助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意见》强调,要把整改贯穿活动始终,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解决好基层联系服务群众的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涉及生产生活、村(居)务公开等具体问题,要坚持立说立改、立行立改,能够解决的抓紧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出计划、明确时限,确实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对惠民政策落实、基层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按照依法、公平、民主的原则,订立具有约束性的“村规民约”,用制度形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要做到整改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集中通报整改情况,组织群众评议,群众不满意的要“返工”、“补课”,不达目标不罢手。

  《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委要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第三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进程,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特别是“一把手”要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精心组织推进第三茬次活动,防止前紧后松、防止矛盾积压、防止简单化、防止短期效应,确保基层每名党员干部都能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市、县(市、区)委常委要分别确定2至3个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加强具体指导,推动面上工作。各联系点要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方面要先行一步、探索经验、作出示范。各级督导组要防止“松劲”情绪,一如既往地履行好督导职责,既要了解掌握总体情况,又要积极参加指导基层单位集中培训、集中整风,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严肃认真、善始善终搞好督导,确保第三茬次活动取得实效。(记者 杜朋举)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17:16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