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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五部门联动查“双节”合力纠“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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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逢重要节点,纪检监察机关下发通知,要求严明纪律廉洁过节,已成为惯例。今年的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与以往不同的是,海南省把“禁令”通知化作了多部门的联动协作,化为查纠“四风”突出问题和整治“庸懒散奢贪”的工作合力。

  近期,海南省制定了《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问题联动协查责任分工方案》,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查纠“四风”突出问题和整治“庸懒散奢贪”的工作合力。

  在“双节”到来之际,海南省各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纠正“四风”、整治“庸懒散奢贪”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发票开票环节的执法监管,加强对公款报销环节的会计监督,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加强对违规公款消费行为的执纪监督,建立联动协查和信息共享常态化机制,着力核查各类违纪问题。

  重拳打击违规开票

  “双节”期间,海南省国税局将依法查处超市、百货商场等企业以“办公用品”、“食品”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的行为,按照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在会所、超市、百货商场等开具的疑似公款消费、公款购买购物卡(券)发票等信息,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海南省地税局将对私人会所、歌舞厅、高尔夫球馆等休闲娱乐场所开具的疑似公款消费、公款购买会员卡(券)等发票信息及时采集,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并及时提供宾馆、培训中心、旅行社等企业开具的疑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考察、培训等发票信息;对有可能发生违纪行为的多发行业、多发地区,特别是地税管理的餐饮企业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如发现违规使用假发票、虚开发票等行为,将及时查处。

  税务部门将密切配合省纪委监察厅建立信息监控平台,对大额发票、虚开发票、假发票、乱开发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系统快速查询,实施监控。同时,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将打击违规开具发票工作常态化,对接到的发票投诉举报、稽查发现的违规发票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对可能涉及违规公款消费的行为,将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严格公款开支审核

  中秋、国庆双节到来前,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将对处在监督一线的全省财政会计干部、省直预算部门财务人员讲解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出国培训费等七个新公务开支制度,明确报销审核要件和程序,督促有关各方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公款开支规定。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将加强支付申请审核,对预算部门(单位)申报的购月饼、水果等礼品以及购物卡(券)支出直接予以拒付。同时,加强对单位食堂支出的审核,严防单位利用食堂相互宴请、举办联欢会等节日庆典活动;加强对会议、培训费的审核,严防预算单位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用公款支付接待、娱乐、健身、度假旅游等活动;加强对加班误餐补助及夜餐补助发放的审核,防止单位通过批量汇总报销加班费的名义变相发放补助;加强对大额办公用品购置支出的审核,防止单位通过虚开发票购置礼品、提货券、购物卡等;严格接待费报销审核,对《公款报销接待费用审批单》填写不规范,接待对象姓名、职务等要素不齐全,无接待对象来函来电,接待费发票、审批表不齐全,未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接待事项的一律不予以报销;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从严控制个人借款,减少现金报账支出。

  对于预算单位疑似虚假支出,省财政国库支付局将提请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关注。同时,与省财政厅组成公务开支和公款消费专项检查组,对单位的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加班补贴等支出进行检查。

  加强审计预警监控

  海南省审计厅着力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中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审计力度,加强对公务支出预算管理情况、会议和培训管理情况、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使用情况等八个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力求通过审计监督,推动构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省审计厅将依托财政GFMIS联网系统对两节期间的支出进行预警和监控,对支出内容逐项进行筛查,发现线索,立即立项详查,延伸审计其支出的资金来源,铲除其“小金库”。在部门联动联查中,省审计厅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发现违规问题苗头及时提请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加强对报账单位支出的会计监督,完善各项报账手续和控制;依法追究违规违纪责任,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将“小金库”、违规公款消费及损失浪费等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审计部门将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和技术手段,继续加大对“小金库”的审计查处力度;继续加大对“三公”经费常规性和常态性的审计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继续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审计监督;继续加大对各预算单位报账票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查。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为了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在“双节”即将来临之际,海南省纪委再次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务必严明纪律廉洁过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对存有观望、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无视纪律规定、公然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并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持续增强震慑力,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将根据审计、国税、地税、会计核算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组织开展核查,对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除继续加强对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外,省纪委监察厅还将联合税务、审计、会计审核等部门,建立日常监督机制,每月随机抽查3至5个省直部门或3至5个市县,对其及其直属单位一定时间段内的公款消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涉嫌违规公款消费行为及时组织核查,一经查实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为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将在《海南日报》开设曝光台专栏,并再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来信地址,欢迎广大党员、群众、网民和媒体参与监督。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22:2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