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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领导干部隐瞒违规兼职按顶风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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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津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天津市自5月13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集中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第一阶段清理自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底数。天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强调,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整改清退工作务必于8月20日前完成。

  为做好整改清退工作,确保集中清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天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就“集中清理工作所指‘领导干部’的范围”、“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三年后的领导干部是否要进行清理登记”、“领导干部清理登记情况如何保存”、“领导干部可否在企业(含其他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领导干部可否在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等清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答复,明确政策界限。

  天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集中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的具体措施,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切实改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具体内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取酬的,做到该清理的清理到位,该免职的落实到位,该清退的清退到位。整改清退工作务必于8月20日前完成。对清理工作落实不力,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领导干部隐瞒违规兼职(任职)、违规取酬,或者有意拖延不按规定进行清理清退的,一经查实按顶风违纪处理,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逐一核查处理。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12380。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7日 09:3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