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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市打击“两违现象”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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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北流市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中,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两违”现象,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两违”集中整治,确保“两违”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还群众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态宜居环境。

  一、营造氛围,分阶段推进。“两违”行为涉及面广、人数众多,一旦处理不好,就会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北流市委坚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打击“两违”行为充分结合起来,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实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主动申报、核实处理、健全机制”等五个阶段分步骤推进。在电视台轮番播放通告、在大街小巷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做到“两违”整治宣传家喻户晓,积极营造“两违”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同时,对涉及参与“两违”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查处(已处理了3名干部,其中两名是科级干部)。对查实的“两违”建筑,责令限期拆除,否则强制执行。加大对各镇村和职能部门在防违、控违方面的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拆违工作机制,杜绝新的“两违”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在全市大行动中,共拆除了35宗违法建筑物,建筑面积达到6950平方米。“两违”巡查组共拆除违法建设67户,面积8921平方米,有效制止违法建设235户,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两违”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重点整治,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以打击新自来水厂周边“两违”行为作为重点和突破口。2007年市自来水公司因建设给水工程净化水厂,征用了北流镇松花村15组93.47多亩的林地,由于建设预留地没有及时安置,后在新水厂周边的林地内,在没有办理相关的用地和准建手续的情况下,2008年开始出现“两违”行为,涉及的农民集体包括北流镇松花村15、16、17组。尽管几年来市政府多次开展打击活动,但由于打击力度不够,收效甚微,致使该范围“两违”势头蔓延,到今年4月为止,已涉及256宗,形成了典型的“城中村”,影响了城市规划发展,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北流市委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市委常委把自己摆进去,深挖问题根源,充分认识到“两违”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必须敢于担当、勇于担责,依法开展打击。针对该问题涉及时间比较久远、人数众多等因素,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拿出了总体工作方案,市、镇、村专门成立工作组,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对新自来水厂周边“两违”行为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摸底,宣传与执法双管齐下,在全市形成了打击“两违”高压震慑态势。目前,新自来水厂周边没有再出现违建行为,违法建筑当事人也主动申报登记违法行为,截止8月4日,累计申报登记141户200份,尚有违建户陆续申报登记,下一步登记核实后,将依法定程序做补办手续、没收拍卖等处理,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找到解决的突破口。

  三、“拆解结合”,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在打击“两违”行为中,北流市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拆除违法建筑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尊重历史、尊重客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于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积极采取有效办法,确保不因拆违而发生群众无房可住、不因拆违导致群众失去生活保障,不因拆违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引起群众上访,更不因为工作不到位出现群体性事件。同时,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工程”活动,继续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对违法建筑泛滥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着手重新制定总体规划和改造计划,特别是规范城中村建设规划,划定明确的区域范围,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防止私搭乱建现象再出现,逐步改善市容市貌、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强市民意识,努力建设环境优美、干净有序、适宜创业、和谐安宁的生态宜居城市。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 14:38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